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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4年玉溪师范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项目制)招聘公告(第一批)
内容
    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度科研助理岗位(项目制)招聘公告(第一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玉溪师范学院拟设置一批项目制科研助理岗位并招聘相应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尚未就业本科生,四类群体毕业生优先;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符合所申报岗位的相关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科研助理岗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项目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待遇和任务
    1.工资待遇: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绩效视工作完成情况,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及以上全额发放,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视工作完成情况酌情扣发绩效。
    2.保险:学校为科研助理购买意外伤害险。
    3.食宿条件:学校为科研助理提供宿舍,费用自理。
    4.科研助理享受与学校在校生相同的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资源的使用权利。
    四、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8:00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1)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岗位联系人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2)各学院按团队需求进行审查和招聘工作;
    (4)招聘人员确定后,各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科学技术处。
    3.报名注意事项及应提供的材料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个人相关信息不一致、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玉溪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报名表》(详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报名时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注意: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发送,材料不全者我校不予受理;扫描的图片请自行修改大小,太大会导致系统拒收。邮件主题统一写成“应聘玉溪师范学院科研助理岗位”。
    (二)选聘
    1.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拟聘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
    2.由各学院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面试考核过程中需要科学技术处1名工作人员在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批
    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录用,实行项目制形式聘用。科研平台或课题组委托所在学院或部门与被聘用者签订项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服务期限等内容,安排到相关项目组工作。
    (四)考核方式
    由被聘任者与相关课题组所在学院或部门根据项目合同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双方解除项目合同。
    五、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整个招聘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于招聘岗位实行公开、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我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通知仅以玉溪师范学院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科研助理履职期间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学校可解除聘用,不给予经济补偿。
    3.科研助理在聘期内因找到其他工作要求离职的,应提前15天向各科研平台、项目负责人提出,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4.校级科研助理聘用相关费用从学校各科研平台、项目科研经费中统筹支出。
    5.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7-2077090(科学技术处)0877-2777341(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7-2058862(纪检处)
    玉溪师范学院
    2024年6月28日
    附件【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项目制科研助理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2.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项目制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xlsx】
    
玉溪师范学院2024年项目制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序号 二级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需求数量 岗位要求 岗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化学生物与环境学院 科研助理 8 本科以上学历,化学、环境、生物等相近相关专业,承担并协助处理课题组日常事务、科研数据处理、财务报销等。 彭淑娴
     14736499152
     Pengshuxian@yxnu.edu.cn
2 地理与国土工程学院 科研助理 4 本科以上学历,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等相近相关专业,承担并协助处理课题组日常事务、科研数据处理、财务报销等。 赵健霞
     18287788159
     zjx@yxnu.edu.cn
3 工学院 科研助理 1 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相近专业,承担并协助处理课题组日常事务、科研数据处理、财务报销等。 李锐扬
     18787705110
     lee6125ry@yxnu.edu.cn
4 数理学院 科研助理 3 本科及以上学历,物理学、应用统计学专业,具有扎实的数理基础,承担并协助处理课题组日常事务、科研数据处理、财务报销等。 华艳青
     13529768920
     huayanqing@yxnu.edu.cn
5 外国语学院 科研助理 1 本科以上学历,英语、泰语、缅甸语等相近相关专业,承担并协助处理课题组日常事务、科研数据处理、财务报销等。 何亚琼
     18287786635
     heyaqiong@yxnu.edu.cn
6 体育学院 科研助理 1 本科以上学历,体育学等相近相关专业,承担并协助处理课题组日常事务、科研数据处理、财务报销等。 白鸥
     13577740996
     baiou@yxnu.edu.cn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科研助理 1 本科以上学历,历史学、思想政治、哲学等相近相关专业,承担并协助处理课题组日常事务、科研数据处理、财务报销等。 梁亚萌
     18845784087
     liang@yxnu.edu.cn
8 法学院 科研助理 1 本科以上学历,社会工作、法学等相近相关专业,承担并协助处理课题组日常事务、科研数据处理、财务报销等。 肖伊
     18487710803
     xy@yxnu.edu.cn
9 美术学院 科研助理 2 本科以上学历,中国画、美术史等相近专业,承担并协助处理课题组日常事务、科研数据处理、财务报销等。 孙华东
     18849834074
     sunhuadong@yxnu.edu.cn
10 文学院 科研助理 1 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汉语国际教育等相近相关专业,承担并协助处理课题组日常事务、科研数据处理、财务报销等。 刘娴睿
     13629648097
     LXR@yxnu.edu.cn
11 商学院 科研助理 1 本科以上学历,贸易学、金融学和会计学等相近相关专业,承担并协助处理课题组日常事务、科研数据处理、财务报销等。 杨颖
     13987727696
     yangying@yxnu.edu.cn
12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科研助理 2 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承担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校企合作、财务报销等。 杜欢
     13887710457
     duhuan@yxnu.edu.cn
合  计 26    

    来源:http://www.yxnu.edu.cn/info/1078/328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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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0: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