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招聘公告 |
内容 | 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商贸物流、汉语言文学、文秘类、经济类等专业,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在市级报刊发表有作品或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4.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填写《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发送至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邮箱:jm2821770@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发送邮件后,请拨打电话进行确认,联系人:邓斯琴,联系电话:0770-2291930。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 (三)报名材料: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请带上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报刊发表作品有关证书等的原件。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政治考察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确定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期考核。 2.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港口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待遇预算标准执行。 3.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六、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9b242224-bc46-4d01-b9bf-8611b07c9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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