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招聘公告 | |||||||||||||||||||||||||||||||||||||||||||||||||||||||||||||||||||||||||||||||||||||||
内容 | 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泸水市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依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120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7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4〕1号)等相关政策,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泸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2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等信息详见《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 5.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日18:00止。网络报名电子邮箱:1113006973@qq.com。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8: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泸水市卫生健康局307室(大练地街道怒江大道320号)。 注: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只可选择其中之一,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3.报名要求: (1)参加网络报名的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尚未取得 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2)参加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根据应聘者的报名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具备招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时间:2024年8月4日。 考核地点:怒江州委党校 (泸水市上江镇大墩子社区,怒江新时代中学旁)。若有变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应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方式: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实行结构化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实行百分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四)体检 1.由泸水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泸水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所报的乡镇卫生院非编工作人员。 六、激励补助条件及标准 1.招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20日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与用人单位(乡镇卫生院)签订协议,承诺连续、全职服务至少5年,按照每人6万元的标准,一次性激励补助。 2.按编外人员使用及管理,并按照编外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工资。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泸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886-8889973,13988671960 联系人:鲍老师。 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包含附件 附件2: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下载] 来源:https://www.ynls.gov.cn/xxgk/MB0T54494/info/2024-2478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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