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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4年临沧市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招聘公告
内容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室文件收发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经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之一:
    1.持有残疾证且有劳动能力者优先;
    2.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3.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注: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
    (四)招聘条件
    1.镇康户籍。
    2.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基本身体条件。
    4.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本职工作;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7.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9.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三、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期间薪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为一个月。
    (二)试用期结束后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聘用期工资3600元/月,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三)入职后,加入单位工会,可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四)无特殊工作安排,周末可双休。
    (五)单位不提供食宿,需自行解决。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9月2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县四大班子大楼一楼)。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规照1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咨询电话:0883—6633419,联系人:张女士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笔试内容为党政机关办文办会基础内容。
    2.面试时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评委会由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情况,评委会确定拟招聘人员(面试时间招考单位电话告知)。
    3.笔试面试地点:县委统战部会议室(政府大楼一楼)
    (二)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2.体检由应聘者自行前往县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进行试用(以劳动合同为准)。
    (四)办理聘用手续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被录用人员除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岗位以外,一年内不能随意提出辞职要求。
    六、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应加强学习,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多渠道再就业。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六)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七)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报名表
    镇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9月2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DoOM3aWjYMkCyqaWDm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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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8: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