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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现将2016年秋季研究生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 1. 2014年9月、2015年、2016年入学的研究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2016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生也在本次缴纳学费。 2. 2016年9月起在培训学校接受基础课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学费按培训学校规定交培训学校。 二、住宿费 住在国科大宿舍的研究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三、收费安排 1. 国科大将在2016年9月5-14日,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2. 国科大将在2016年9月20日至30日,进行住宿费的批量扣缴。 四、其他 申请学费缓交和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请将缓交申请表、家庭状况调查表和贷款回执或证明于9月12日前交至研究生部。 缓交申请表及家庭状况调查表下载地址: http://onestop.ucas.ac.cn/home/info/327af013-4906-42d6-9f18-2a16ff31530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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