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济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17年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91号)、以及《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5〕8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济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为确保我院的推免生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特制定2017年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并在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要求成立2017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及复试工作。推免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教师代表等。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院将严格按规定办理,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推荐过程中,持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书面反映;认为有舞弊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部门举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将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负责对社会、学生等质疑问题的解答,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二.推荐范围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济南大学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按期完成前六学期(五年制为前八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应在本年级同专业(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再细分专业方向)学生前30%以内。 5、CET-4 成绩450 分及以上,或CET-6 成绩426 分及以上,或IELTS 成绩6.0 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绩80 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四、推免生优先推荐条件 1、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以及取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首位,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济南大学),经认定后按《济南大学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赛事的分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大校字〔2014〕122号)执行,多人完成的项目,每个人附加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标准×(N-M+1)/(1+2+3+…N) (N:完成总人数;M:所在位次) 五、具体时间安排
六、管理与监督 1.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师生、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及相关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报学校,由学校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4.学院监督电话:党委书记邱鲁军:0531-82767732;院长董吉文:0531-82765912。 学校监督电话:监察室:0531-82765424/82765423。推免生工作办公室:0531-82765815/8276580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1日 济南大学推免生附加分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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