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济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推荐2017年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 ||||||||||||||||||||||||||||||||
内容 | 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不但直接关系学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根据《济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济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按期完成前六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加权平均成绩应在本年级同专业(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再细分专业方向)学生前30%以内。 5、CET-4成绩450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6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绩8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三)推免生优先推荐条件 1、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以及取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首位,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济南大学),经认定后按《济南大学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赛事的分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大校字〔2014〕122号)执行,多人完成的项目,每个人附加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标准×(N-M+1)/(1+2+3+…N) (N:完成总人数;M:所在位次) 二、推荐指标 根据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位点情况、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导师数量及学科建设需要,拟定推荐指标共为7人,分别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生3人、水利类学生3人,地理科学类1人。 三、组织领导 资源与环境学院按照学校通知的规定成立推免领导小组,下设推免生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及接收推免生学科(领域)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及复试工作。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院将严格按规定办理,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推荐过程中,持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书面反映;认为有舞弊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部门举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将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负责对社会、学生等质疑问题的解答,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四、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五.管理与监督 1、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师生、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及相关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报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学院监督电话:党委书记电话:82769246;院长电话:82769235。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济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6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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