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5年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 ||||||||||||||||||||||||||||||||||||||||||||||||||
内容 | 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民航局直属事业单位。作为民航资金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着民航行业资金统一清算的重要职责,同时肩负民航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客票行程单日常管理等职责,为行业内资金高效流转提供坚强保障。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含两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因在京落户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本次招聘范围不包括留学回国人员。 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二)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历; 7.人事档案完备,无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8.报考京外生源岗位的应聘者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应届毕业生一般按照本科不超过26岁(即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上述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整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9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相近,但不在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民航局清算中心官网、民航人才网、智联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自即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https://xiaoyuan.zhaopin.com/company/KA0326027028D90000002000?refcode=4440报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 2.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少于8:1的,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后续考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8倍人选参加面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不足8:1的,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数为准。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未进入笔、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业务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业务考察人选,未进入业务考察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考察时长一般为2周,主要考察其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六)政治考察及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政治考察及体检人选。 1.中心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2.体检在中心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民航局清算中心官网、民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薪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作餐、通勤班车、单身宿舍等相关福利按我中心相关政策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通过报名初审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84669221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金融园区民航局清算中心 民航局清算中心 2024年12月6日 来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412/t20241206_5317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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