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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5年云南省楚雄监狱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内容
    云南省楚雄监狱
    2025年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云南省楚雄监狱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依据
    根据《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充分发挥监狱“三类岗位”人员作用协助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狱发〔2019〕8号)及上级部门的相关批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岗位3人,要求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以下(具有丰富护理经验的年龄适当放宽),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护理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岗位说明
    主要从事监狱辅助管理岗位,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监狱企业“三类岗”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丰富护理经验的年龄适当放宽);
    4.身高:男165cm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及专业证书在报名时提交;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7.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监狱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9.具备拟报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亲属尚在云南省楚雄监狱服刑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本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具有严重身体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身体有纹身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16日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761438624qq.com邮箱,经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2)现场报名:楚雄市苍岭镇腰站街197号
    (3)联系电话:0878-3396480、0878-3381983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护理学专业资格证书;
    3.最高学历证书;
    4.符合加分条件(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者先进个人、具有相关护理学工作经验)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2.根据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政法类和警察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者先进个人,以及具有相关护理学工作经验者可优先招聘。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为达标制,并采取一票否决制。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男性体能测试标准:
    (1)10米×4往返跑 --标准 30岁(含)以下≤ 13〞1 ,31岁(含)以上≤ 13〞4。(标准分为5分)
    (2)纵跳摸高-- 标准 ≥ 265cm。(标准分为5分)
    (3)1000米跑 -- 标准 :30岁(含)以下≤4 ′25〞,31岁(含)以上≤4 ′35〞。(标准分为20分)
    (五)笔试:标准分为30分;
    (六)面试:标准分为40分;
    (七)加分条件: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者先进个人、具有相关护理学工作经验者,综合成绩加5分,如有多项加分条件不累计加分。
    (八)体检和政审
    1.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2.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九)递补
    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报名者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派遣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已就业的,办理聘用手续前,报名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经面试、体检合格录用者,月工资:4500元(含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不含服装费);
    (二)其他福利:
    工作期间按要求配发工作证、服装和标识及单警装备等。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日常考核
    工作期间,按照云南省楚雄监狱制定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对辅警个人工作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将作为薪资发放的依据。
    咨询电话:
    0878-3396480
    0878-3381983
    监督部门电话:
    0878-3381972
    云南省楚雄监狱
    2024年12月6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7VmGJCqQw78P4M5gzFj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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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9: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