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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我省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中一条: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人均低于0.3亩)。 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进行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计2名,具体如下: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1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以上招聘信息表。 四、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填写《普洱市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并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提交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工作人员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审核,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用人单位反馈人员资格审核结果。 五、公示及聘用 由县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结束之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lqsgFt7IG3da1KcRBP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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