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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5年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内容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考核、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信息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学历要求:2025年2月之前,编号01、02、03岗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
    3、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或具备在检察院工作经历者在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聘用和待遇
    试用期工资320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工资标准400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每年经考核合格以后可以续签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5年3月13日在“大姚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天):2025年3月13日08:00—3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大姚县人民检察院1号楼306室,大姚县金碧镇龙祥路2号)和网上报名(12042119@qq.com)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实行人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等,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程序
    岗位受开考比例限制,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
    笔试:
    1、笔试方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
    3、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4、笔试成绩计算: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占综合成绩的30%;
    岗位技能测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及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技能测试的人员;
    2、考试方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主要考察文字录入,包括听打、看打等内容;
    4、考试成绩计算:(看打成绩100分+听打成绩100分)×5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占综合成绩的30%;
    面试:
    1、根据照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成绩之和,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含末位分数并列人员);
    2、面试方法: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
    4、面试成绩计算: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2、报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
    3、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在“大姚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
    1、体检标准按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复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考察: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2、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宜
    招聘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均通过电话告知,请应聘者确保手机畅通。
    本公告由大姚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8-6222106;0878-6169949;13769277101。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
    应聘诚信承诺书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jB7zbp4cMCSfIm4d39z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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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6: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