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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5年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系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委金融办)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开展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简介、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3.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9年3月24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未落实单位的往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并按时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需对应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3.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选择正在进行的招聘填写信息并申报。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文件扫描件(内容清晰完整)。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3)报考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及学生证;
    本单位参加北京市2025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能力笔试同步考试,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家单位的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
    3.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上午9:30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安排
    根据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笔试时间定于4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信息和市委金融办官网(网址:jrj.beijing.gov.cn)发布的笔试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拟进入面试人选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遇主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等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安排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将同时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市委金融办官网(网址:jrj.beijing.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委金融办官网(网址:jrj.beijin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报考本人而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均以北京人社局、市委金融办官网(网址:jrj.beijing.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咨询电话:8915333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1.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503/t20250319_4038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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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7: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