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山东华宇工学院2016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
| 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注册入学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注册入学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注册入学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注册入学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校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 编:253034 第六条 学校简介 山东华宇工学院是由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并经教育部批准的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学校的办学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均取得显著的成绩,已经发展成为省内有一定知名度、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院校。 学校位于素有“神京门户,九达天衢”之称的山东省德州市,是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山东是经济大省、高等教育大省、就业大省;德州是山东省的北大门和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示范区城市,是大运河文化和黄河文化的交融区和龙山文化的发祥地。得天独厚的人文环境和区域优势,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和众多就业机会。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826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119人,设9个二级学院、2个部和1个中心共12个教学单位,开设12个本科专业、36个高职(专科)专业。学校占地面积1230亩,建筑面积38.74 万平方米。总资产6.2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建有塑胶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基地、室内综合训练馆、乒乓球训练中心、8 个排球场和13个篮球场。 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3.64万册,另有电子图书68万册,中外文期刊791种,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工具书集锦在线等9个数据库。拥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千兆带宽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注册入学政策和讨论决定注册入学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注册入学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注册入学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对注册入学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申请注册入学考生条件 第十条 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注册入学最低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对应的类别和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 第五章 注册入学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我校在遵循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基础上,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我校专业需求,在注册录取前对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进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加入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按成绩录取。 第六章 注册入学程序 第十二条:注册入学程序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与录取两个环节。 (一)考生申请 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最多可申请6个专业及1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二)院校审核与录取 我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为我校录取考生。 第七章 发放通知书 对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入学确认的考生,我校将在9月2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于9月底前办理报到及学籍注册手续。 第八章 注册入学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2016年我校注册入学招生计划总数为1145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第九章 学费收取标准及其它 第十四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学校学费标准:专科专业: 78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退学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政策及特困生帮扶措施。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学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企业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免减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使贫困学生也能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华宇工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551516;2551618; 2551718; 2551818 招办传真:0534-2551527 学校网址:www.sdhyxy.com E-mail:zsbgs@sdhyxy.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编:253034 来校路线:德州汽车站或德州火车站乘2路、102路公交车,在山东华宇工学院站下车;高铁德州东站乘坐112路公交车在华晨驾校站下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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