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国药科大学工学院201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 |||||||||
内容 |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2016】20号),为确保我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的开展;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学院201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学校《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2016】20号),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协调全院的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 组长:顾月清 组员:郝运学 王志祥 明广奇 范素文 王岁楼 邓大伟 陈建秋 于颖 黄德春 秘书:尚玉莲 陈娟 2、各学科所有招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本学科推免生的筛选、考核。 3、各学科严格按照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考核,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三、复试考生筛选基本条件 1、符合《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 【2016】20号)需具备的条件。 2、已参加我院2016年暑期夏令营的考生优先考虑 四、接收程序 1、复试及录取方式: 由我院各招生导师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该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9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第二批次:10月9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第三批次:10月22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考生接到的“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公示 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10月24日前在工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奖励政策 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奖学金政策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七、各学科推免生名额见下表:
八、联系方式 院部推免生接收工作联系电话:025-86185754 院部网站:http://gxy.cpu.edu.cn/ 九、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工学院。 工学院 2016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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