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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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生计划及学费
3. 录取规则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5. 考点设置
(二)音乐类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3. 录取规则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①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5. 考点设置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点 ①初试安排
②复试安排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考点
(三)舞蹈类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3. 录取规则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5. 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2)复试安排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3. 录取规则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5. 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2)复试安排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五)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3. 录取规则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5. 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2)复试安排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六)表演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3. 录取规则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5. 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2)复试安排
注: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 (七)摄影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3. 录取规则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5. 考点设置
(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3. 录取规则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5. 考点设置
三、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具有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2. 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考点设置”的相关内容,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 (2)初、复试面试考试时间安排为两天的科目,学校将视考生报名数量安排具体考试时间,若考试工作能够在第一天结束,则不安排第二天考试。 3. 报名方式 (1)我校各专业在天津考点均采取网上报名交费方式。 ①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网报时间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考点设置”的相关内容,我校不接待现场报名。 ②交费: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交费。 ③考试安排确认:请考生务必于考试前一天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了解考试具体安排。 ④天津籍考生必须在天津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⑤报考时请考生认真负责填报,报名后我校原则上不予退费和改报。 (2)在山东青岛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报名办法进行报名。 (3)若南京、沈阳、太原考点允许非省内考生报考,则南京考点非江苏省考生、沈阳考点非辽宁省考生、太原考点非山西省考生在报考时,须持本人身份证、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背景颜色不限)于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详细填写《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自制或复印无效)。如考点对报名有特殊要求,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4. 报名考试费 (1)初试150元/人,复试200元/人。 (2)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专业初试合格并取得复试成绩的考生,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请于4月5日-18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报名费为30元/人。 5. 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其所在省(区、市)及各考点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四、合格生源的确定与成绩查询 1.学校视生源情况,依据考生志愿及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1:3-1:4(招生计划数: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各专业(方向)的合格生源范围。 2.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考生可于4月5日-1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4月25日之前与我办取得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五、其他事宜 1.各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招。 2.计划编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对招生专业合格生源不足的省(区、市)我校将编制“0”计划,“0”计划专业的合格生源可以填报志愿,按照录取规则和相关政策录取;对当年招生专业无合格生源的省(区、市)不编制计划。 3.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4. 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过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5.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杜绝替考,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前组织专业复核考试。 六、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天勤路蓝月湾二期(第二学生食堂北侧)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 招生咨询email:shidazhaoban@126.com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2月15日-2月25日暂停) 网报指导电话:022-23769259,23769269(2月1日-14日,2月26日-3月1日开通) 到达我校乘车路线: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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