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已顺利结束,根据生源数量和招生计划情况,经学校研究,划定各省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合格分数线
序号 |
省份 |
分数线 |
1 |
山东 |
166 |
2 |
河南 |
167 |
3 |
河北 |
168 |
4 |
广东 |
168 |
5 |
湖北 |
166 | 二、成绩查询方式 1. 湘潭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xtu.edu.cn/);路径:考试成绩及录取查询→选取查询类别(艺术类校考)→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成绩 2. 关注微信公众号“湘潭大学招生就业云服务平台”查询; 3. 电话查询:0731-58293275、58293451。 三、注意事项 1.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10日前上我校招生网核准个人报名信息(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如有误请于4月10日前联系招生办更正(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 2. 我校今年不再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考生可于4月10日后登陆湘潭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xtu.edu.cn/)打印合格证(含专业成绩排名)。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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