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17年山西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 内容 | 山西传媒学院2017年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规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文史类(理工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75%后,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表演专业校考合格,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校考考生应根据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类别的省级统考。 山西传媒学院2017年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使用当地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西、辽宁、浙江、江西、湖北、重庆、四川、陕西和青海等省份使用当地播音主持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山西省内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山西省文史类(理工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山西、辽宁、浙江、江西、湖北、重庆、四川、贵州和陕西等省份使用当地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在山西、辽宁、浙江、湖北、重庆和四川等省份使用当地影视表演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录音艺术、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当地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当地舞蹈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根据男女计划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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