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广西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内容 | 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入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主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分和专业主考科目分都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专业分、专业主考科目成绩、文化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综合分、专业分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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