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南阳理工学院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
内容 | 南阳理工学院2017年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2.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之上; 3.考生专业成绩(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在所在省专业成绩合格线之上; 4.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50”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对艺术专业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nyistz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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