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
内容 | 一、资格审核 成立由院(系)三名以上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合格或不合格),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资格审核结果经学校研招办审定并进行网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院(系)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 闭卷(2小时) 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占40%):专业外语题型和要求:该部分试题为英文,以英文答题,内容为无机和有机部分。 (2)专业基础测试(占60%):高等无机、高等有机、物化、化工中重要基础部分。题型为问答题和计算题。 笔试合格线:__50_。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形式:由本院(系)组织不少于5位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2)内容: ① 申请者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②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 面试合格线:__60___。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11月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时统一发布。 三、录取工作 1、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将学校下达指标按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类合理分配 2、拟录取原则:三类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序,同时根据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监督机制 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监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对拟录取原则和结果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2090620-6317 监督电话:025-52090618 邮箱:sunfish198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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