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艺术类考生除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以外,还须分别参加相应的专业或术科考试,成绩分类别折算为综合分,满分均为750分,各类别分段划定分数线: 艺术类第一批: 2017年教育部批准的可自主划线的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5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分)须不低于312分。 艺术类第二批: 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 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 具体各类各段分数线(综合分)如下:
专业省统考类别 |
第一段 |
第二段 |
美术类 |
511 |
459 |
音乐类 |
457 |
386 |
舞蹈类 |
477 |
409 |
影视表演类 |
458 |
393 |
时装表演类 |
491 |
423 |
播音主持类 |
471 |
395 |
编导类 |
489 |
420 |
摄制类 |
478 |
405 |
计算公式: 音乐类、美术类: 综合分=高考总分×50%+统考专业分×7.5×50% 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 综合分=高考总分×40%+统考专业分×7.5×60% 播音主持类: 综合分=高考总分×80%+统考专业分×7.5×20% 编导类、摄制类: 综合分=高考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