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本科
 1、美术与设计类:370分
 2、音乐学类:330分
 3、音乐学(理论)类:345分
 4、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305分
 5、录音艺术类:310分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370分
 7、音乐表演类:285分
 8、戏剧影视表演类:290分
 9、播音与主持类:355分
 10、舞蹈、服装表演、戏曲表演(川剧)类:260分
 11、编导类(文科):450分
 12、编导类(理科):430分
 13、美术与设计类对口职教师资班:300分
 14、音乐学类对口职教师资班:205分
 二、高职(专科)
 1、美术与设计类:170分
 2、音乐学类:170分
 3、录音艺术类:170分
 4、音乐表演类:170分
 5、戏剧影视表演类:170分
 6、播音与主持类:170分
 7、舞蹈、服装表演、戏曲表演(川剧)类:150分
 8、编导类(文科):170分
 9、编导类(理科):170分
 10、美术与设计类对口高职班:150分
 11、音乐学类对口高职班:1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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