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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安排,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并对中期考核优秀的博士生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基本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按照《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进行。 (二)各培养单位须制定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提前向广大博士生公布,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2015级普通博士生、2016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参加此次中期考核。具体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执行。此前尚未参加中期考核的各级博士生可参加此次中期考核。 2016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硕博连读转博资格考试可替代政治思想考核、学科综合考试等中期考核相关环节,具体由各培养单位确定。 二、考核优秀评选相关要求 (一)参加此次中期考核并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二)学校根据应正常参加本次考核人数为基数,拟评选5名考核优秀人员。 (三)中期考核优秀的博士生每人奖励5000元。 三、工作安排 1.10月21日前,各培养单位将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名单、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的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报研究生处。 2.11月18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中期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同时将下列材料交研究生处(附件2):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优秀名单》,电子版发至chchzh@sdu.edu.cn; (2)《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委员会组成审核表》; (3)《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统计表; 3. 以下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留存备查(附件3): (1)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 附件1: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报研究生处材料.rar 附件3:培养单位留存材料.rar 易贤下载网:2017年山东大学(威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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