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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建立医师定期考核长效机制,使之法制化、规范化、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卫医〔2011〕22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举办二期医师定期考核业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2月22日上午9—12时; 第二期:2月23日上午9—12时。 二、培训地点 柳州市人民医院第一学术报告厅(柳州市文昌路8号)。 三、参加人员 第一期: (一)六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同志1名; (二)市内(含六县)二、三级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人1名,信息管理员1名; (三)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机构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员1名; 第二期: (一)市卫生监督所、市CDC、市急救指挥中心、市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人1名; (二)市内卫生所(室)、卫生站、个体诊所负责人1名。 四、其他 请各单位按时派人参加。此次培训免收会务费,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柳州市卫生局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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