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新疆克拉玛依市义务教育段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维/哈语言)培训活动的通知 | |||||||||||||||||||||||||||||||||||||||||||||||||||||||||||||
内容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和《义务教育课程新标准(2011年版)》,提高少数民族教师教学能力,正确理解和把握新课标和新教材,经研究,定于2014年8月23日—27日期间,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维、哈语言)“集中加远程”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教师更好地了解、掌握义务教育段课程改革的教学新理念,进一步认识和掌握新课标和人教版教材的编写结构、特点、内容及教学要求等,着力提升基层少数民族教师驾驭新教材的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培训对象 本次集中培训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二、八、九年级相关学科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远程培训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全体教师。培训为维、哈语言授课。 三、培训计划、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计划: 1.维语言培训为5门学科:二年级数学、八年级数学、九年级物理、八年级生物和八年级地理。 2.哈语言培训为5门学科:二年级数学、八年级数学、九年级物理、八年级生物和八年级地理。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维语言培训班:8月23日—24日 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 哈语言培训班:8月26日—27日 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 四、培训内容和课程安排 (一)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解读各学科《课程标准》;个各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结构、内容、特点进行介绍与分析。 (二)课程安排:每学科培训计8学时(见附件2) 五、培训形式 (一)集中面授和远程教育同步进行。在乌鲁木齐一次性同时设置3个主播课堂(主会场)。以地、州、市和县为单位设置远程听课点(直播课堂),每个地、州、市、县,每学科至少设置1个直播课堂。 (二)参加集中面授的教师,由各地(州、市)教育局按照培训名额分配计划表(见附件3)推荐选派,组成各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班, 并于8月10日前填写《自治区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培训学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报到时间和地点如下: 1.维、哈语言各学科培训讲课专家名单(见附件1)附后,维语言培训讲课专家于8月21日报到;哈语言培训讲课专家于8月24日报到;报到地点新疆教育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2.维语言培训班培训时间为8月23日—24日(见附件2);小学数学、初中数学、初中生物学科参训教师于8月22日报到,初中物理、地理学科参训教师于8月23日报到;报到地点为新疆教育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3.哈语言培训班培训时间为8月26日—27日(见附件2);小学数学、初中数学、初中生物学科参训教师于8月25日报到,初中物理、地理学科参训教师于8月26日报到;报到地点为新疆教育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三)各地直播点、听课点参加远程教育培训班的教师,由各地、州、市、县教育局自行确定并组织,并做好培训的各项组织工作,切实落实参训人员,并按照自治区远程培训要求,于每天培训结束时及时通过网络上报(上传)参与培训人数。 六、组织管理 (一)本次培训由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牵头,由新疆教育出版社具体组织,新疆电化教育馆协办。新疆教育出版社负责协调聘请授课专家,制定、落实教学方案和计划,组织专家开展教学活动和集中面授学员的生活及后勤管理等工作;新疆电教馆负责提供远程培训技术服务、条件保障和信息传输等相关工作。 (二)维、哈语言各学科培训专家由新疆教育科学研究院从各地熟悉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的骨干教师中推荐选拔确定,并承担各学科教师培训任务,请各单位给予支持。 (三)各地(州、市)远程直播点的设置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师训部门、电教站会同新疆电化教育馆商定,并按要求填写《自治区2014年义务教育段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维、哈语言)学科教师培训远程直播课堂设置申报表》(见附件5)于8月10日前上报新疆电化教育馆,以便管理和远程培训技术链接和测试。各直播点、听课点应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任务,加强协作与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地的远程教育培训班(直播点和听课点)管理工作。 (四)新疆电化教育馆应及时安排和协调好各地直播点、听课点的有关工作,确保远程培训的顺畅和效果。并于8月22日(北京时间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7:30)进行网络测试工作,请各地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做好网络对接和试运行工作。 (五)集中培训合格者,依照自治区“五五”周期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按实际培训课时分别给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未按时报到或未完成规定课时,不予课时登记。 七、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为免费培训,培训专家和集中面授学员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由新疆教育出版社承担,并由新疆教育出版社统一安排食宿。集中面授学员交通费须凭票报销,标准为火车硬卧或长途汽车(出租车票不予报销),票据丢失不予报销。有关远程直播点教师学习期间的交通费等,由各地自行解决。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倪友利 0991—7606122 电子信箱:xinjiangjycbs@126.com 新疆电化教育馆远程教学部 联 系 人:阿迪力 0991—8895116 电子邮箱:xjjiaoxuebu@sina.com 新疆教育出版社 联系人:于晓红 0991—2882785、2888633 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7月17日
附件:1.自治区2014年义务教育段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维、哈语言)学科培训专家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klmyedu.cn/tzgg/Pages/关于选派我市少数民族教师参加2014年义务教育段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维、哈语言)集中培训的通知.aspx 2. 自治区2014年义务教育段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维、哈语言)学科教师培训时间表 3. 自治区2014年义务教育段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维、哈语言)学科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4. 自治区2014年义务教育段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维、哈语言)学科教师培训参训学员名单汇总表 5. 自治区2014年义务教育段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维、哈语言)学科教师培训远程直播课堂设置申报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自自治区2014年义务教育段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维、哈语言)学科教师培训参训学员名单汇总表》、《自治区2014年义务教育段新课标及人教版教材(维、哈语言)学科教师培训远程直播课堂设置申报表》来源于克拉玛依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1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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