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奖学金 1、福建省政府奖学金 (1)最高资助标准:本科生或汉语进修生3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硕士研究生4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博士研究生5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2)奖学金可以用来支付学费、宿舍费、保险费和教材费。 (3)学生可于每年2月1日-5月1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 (4)请下载《福建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填写,并提交申请资料。 2、集美大学留学生奖学金 (1)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25000元人民币/人/学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2)奖学金可以用来支付学费、宿舍费、保险费和教材费。 (3)学生可于每年2月1日——5月1日向我校招生办提出申请。 (4)请下载《集美大学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者如果获得国家或者福建省政府奖学金,集美大学则不再同时提供奖学金。 集美大学2017年招生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