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
内容 | 浙江工业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杭州市,始建于1953年,目前已发展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热忱欢迎港澳台地区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名额 博士、硕士招生名额不限。 二、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1、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流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资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佈,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一网上报名编号; 二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3、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连络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递区号: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连络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递区号: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连络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连络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複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具体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目录》和《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目录》。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淮,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三)複试 複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複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初试合格者,参加我校组织的複试。 我校在複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複试。 複试具体内容和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时间:2017年5月10日左右。 考生複试时应到我校医院或基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专案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档的要求执行。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複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寄发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详见“新生入学须知”。新生报到时,由学校安排进行身体複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複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九、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我校招收的港澳台地区的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按我校规定的标准执行。 十、报名谘询 招生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337 单位位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联繫电话及传真:0571-88320119电子邮箱:yzb@zjut.edu.cn 网址:http://www.yz.zjut.edu.cn 联繫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连络人:朱老师、吴老师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谘询(区号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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