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 | |||||||||||||||||||||||||||||||
内容 | 云南省 2019 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 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9 年 云南省继续实施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 单招)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高职单招院校 (一)单招院校资格确认 单独考试招生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批准,省外院校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招生资格分别按照以下 程序进行确认: 1. 省内高职(专科)单招院校 省内高职(专科)单招院校资格审核确认由云南省教育厅职 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于每年 9 月底前完成。各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章程、考试实施方案、考试大纲(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报 云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发展规划处、云南省招生 考试院核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参加下一年度单独考试招生。 2. 省外高职(专科)院校 省外院校在云南参加高职(专科)单招须报教育部学生司批 准,于每年 9 月底前将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考试实施方案、考试 大纲(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核定后向 社会公布,可在云南省参加下一年度单独考试招生。 3. 参加我省 2019 年单招的院校 参加 2019 年高职单招的院校共 29 所,省内公办院校 18 所: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云南交通职业 技术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西 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防工业职 业技术学院、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玉溪农业 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德宏职业学院、曲靖医 学高等专科学校、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省内民办院校 7 所: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工商学院、云南经 贸外事职业学院、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省外公办院校 4 所: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上海工艺美术 职业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其中,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 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招生。 (二)招生计划 1.省内高职(专科)单招院校招生计划 省内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由相关院校报云南省教育 厅发展规划处编制下达。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计划规 模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不含“五 年制”高职转段计划)的 50%;首次获批单招资格的省内高职(专 科)院校其单招计划规模原则上按上一年度普通高职(专科)招 生计划的 10%编制。 2. 省外高职(专科)单招院校招生计划 省外高职(专科)单招院校在云南的招生计划及专业,须报 院校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3. 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2019 年,云南省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高中毕业生 实施高职单招院校专项计划 2200 人,招生院校为我省 18 所高职 单招公办院校。招生专业以符合我省经济发展需要、就业率较高 的专业为主,具体招生院校、专业、计划详见附件 2。 2019 年,云南省继续实施面向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 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进行高职单招专项工作,招生院校为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 所院校,每所 院校 10 个计划,共招收 20 人。具体招生计划及专业见附件 3。 4. 免试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测试合格情况,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三)专业要求 开展单招的专业应是社会需要、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2019 年新增单招专业必须是有 3 届及以上毕业生且在院校 2019 年招生计划内的专业。国控专业不得列入单独考试考试招生专业。 二、单招报考 (一)周密组织 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领导,督促各县、市、区招生 考试机构,要求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招生宣传栏粘贴有关通 知和本校报名工作方案。各有关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工 作,组织、动员考生积极报考,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名确认便 利。 (二)报考条件 通过 2019 年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报考建档立卡贫困专项的考生必须是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考生;报考保山专项的考生必须是保山市普通高中毕业(应往届)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招生对象限定 为听力、言语障碍的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对采用弄虚作假、资格造假等手段骗取考生资格的,一经查 实,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 第 36 号)等严肃处理。 (三)建档立卡户考生资格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建档立卡户考生资格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省扶贫办比对 数据结果为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 2018 年底前取得的最好成 绩为准。 (四)报考时间 2019 年 1 月 8—11 日,11 日 18 时关闭系统。 (五)报考办法 1. 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 报”功能进行报考,高考报名时选择是建档立卡户的考生,可报 考单招建档立卡专项,考生须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 18 时前到确认 点进行签字确认。 2. 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实施方案、 考试大纲,根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安排等内容、规定和要求, 选择单招报考院校。单招报考设置单招保山专项批、单招建档立 卡批、高职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 4 个批次。符合单招保山专 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 1 所单招保山专项批院校、1 所单 招建档立卡批院校和 3 所高职单招批院校;符合单招建档立卡专 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 1 所单招建档立卡批院校和 3 所高职单 招批院校;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可填报 3 所高职单招批次院 校。听力、言语障碍的考生可报考特殊教育单招批 1 所院校。 3. 各单招院校和普通高中、三校生院校要组织力量,三校生 在外实习的,务必通知到考生本人,加强对考生单招报考的政策 解读和技术指导,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选择报考单招 院校。各普通高中、三校生院校不得要求报考单招的应届毕业生 在毕业前提前离校。 (六)申请免试入学 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 具体事项见《云南省 2019 年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技能拔尖中 职毕业生招生办法》。 (七)单招考试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 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 〔2017〕16 号)精神,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取消高等院校自 主选拔录取考试费和单招考试费。考试费由单招院校承担,不得 向考生收取。 (八)体检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安 排的普高体检。 三、公示进入单招考试考生名单 (一)普通高中生 招生院校根据报考人数、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按不低于 招生计划 2 倍的比例,于 2019 年 2 月底前在院校官方网上公布 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如因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 填写错误,导致提取成绩错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三校生 招生院校须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报考本校考生名单。文化 素质考试结束后,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不低 于招生计划 2 倍的比例,公布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 四、考核方式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1 门科目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220 分,职业适应性测试 200 分,满分分值 420 分。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 11 门学科(语文、数学、外 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 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 等 20 分、B 等 16 分、C 等 12 分、D 等 8 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 220 分。 (2)2019 年 1 月底前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报考考生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1 门科目量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 2. 职业适应性测试 各院校根据招生章程、考试大纲、实施方案,进行职业适应 性测试,测试结束后,院校网站公布单招考试成绩。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前将经分管招生校领导签字盖章的成绩册、DBF 格式数 据库光盘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职业适应性 测试分别委托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组 织实施。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艺术类相 关知识。单招考试内容请直接与学校联系咨询,具体考试时间见 附件 4。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按照高职(专科) 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考试大纲及考试实施方案进行,院校单独 组织命题、考试,考试结束后,院校网站公布单招考试成绩,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前将经分管招生校领导签字盖章的成绩册、DBF 格式数据库光盘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束后,考 核院校应及时通知考生成绩(成绩通知单或院校网上查询),考 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及时向考核院校申请成绩复核。 五、招生程序及录取 (一)确定拟录名单 考试结束后,院校根据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建档立卡户考生 数据,单列招生计划;剩余计划依据实际考试人数,按比例分别 确定三校生、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提供的数据,按招 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普 通高中应(往)届考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等确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 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三校生应(往)届考生,院校根据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总分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 章程、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总分、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每位 考生只允许有唯一一个拟录专业。 2019 年 3 月 21 日前,将拟录名单报省招考院招生处。(DBF格式数据库光盘、经分管招生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的纸质 材料)。 (二)公示确认录取 1. 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单招院校招生负责人对拟录名单进行 交叉审核。 2. 2019 年 3 月 25 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 3. 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报名确认点 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 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4. 确认流程: (1)时间: 2019 年 3 月 27 日 8 时—29 日 18 时 (2)地点: 当地县、市、区招办
5. 2019 年 4 月 2 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 6. 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院校于 2019 年 7 月办理 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院校在未完成录取手续前, 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工作日程
七、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信息安全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生个人信息的保密,认真组织学习 《网络安全法》《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招生考试个人信息 安全管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云招考传〔2016〕55 号)《云 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工作 的通知》(云招考传〔2017〕63 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 一步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126 号)等 有关文件,严守法纪,严防考生信息泄露,确保考生个人信息绝 对安全。 信息安全工作,必须由主要领导负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 机制,健全信息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信息安全工作,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的教 育和培训,特别要加强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证件号码)、联 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保护,要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充 分认识到“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他人”的违法性(见 《刑法修正案(九)》)。 对玩忽职守,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招院校须签订《高职单招考试安全责任书》,加强 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细化考试工作方案,严密梳理考试考 务工作各个环节,层层落实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切实将责任落 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2019 年 3 月 27 日 8 时—29 日 18 时单招拟录确认, 如有院校计划未完成,将进行第二批公示拟录确认,具体时间、 要求另行通知。 (二)院校不得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申请。严禁违 规征求考生意见、承诺录取。 (三)三校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核、体检 方有资格参加单招录取;高中生须达到学业水平考试控制分数线、 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体检方具备单招录取资格。 (四)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 试录取。 (五)考试招生等相关问题咨询,请直接与院校联系,院校 联系方式见附件 6。 九、联系方式 省招考院:0871-65154794(政策咨询) 0871-65125720(网上报考、确认) 职成教处:0871-65120307(免试相关问题咨询) 附件:1. 2019 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报考须知 2. 2019 年云南省高职单招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中职、高中毕业生专项计划 3. 2019 年面向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 单招专项计划 4 . 2019 年高职(专科)单招院校考试时间安排 5 .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考生告知书 6 . 2019 年高职(专科)单招院校联系方式 云南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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