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 |||||||||||||||||||||||||||||||||||||||||||||||||||||||||||||||||||||||||||||||||||||||||||||||||||||||||||||||||||||||||||||||||||||||||||||||||||||||||||||||||||||||||||||||||||||||||||||||||||||||||||||||||||||||||||||||||||||||||||||||||||||||||||||||||||||||||||||||||||||||||||||||||||||||||||||||||||||||||||||||||||||||||||||||||||||||
内容 |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0]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依法有序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深入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秩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黑龙江省内符合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为2000名,分为A、B、C三个类别,包括44个专业及方向,在我院网站(http://www.hict.org.cn/)公布。
注:1、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终审批为准。 2、考生不得跨类别兼报专业。 3、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与泰国易三仓大学达成学分互认,在本校完成相应学分后,可免试到易三仓大学相应专业读取本科文凭,并有机会到欧美相关院校继续深造,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三、报名 1、根据省招生考试院要求,2017年高考中的单独招生与普通高考同步开始报名,考生报名于2016年10月28日-11月15日期间由生源地区(县)招生办负责受理。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审定。学院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dz.hict.org.cn/。补报名日期按省招生考试院部署另行通知。 2、考(测)试费用为300元/人(按黑教联[2007]1号文件执行)。 3、考生报名后,本人须在我院网址专业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和技能专长项目,具体时间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4、考生本人须在2017年3月23日—24日工作时间到我院现场确认、缴纳考(测)试费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1、我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教育厅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命题、试卷印刷及考务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安排。 2、报考A、B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思辨能力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分为A类综合(数学40分、物理40分、化学40分、外语30分)、B类综合(数学40分、历史40分、地理40分、外语30分);思辨能力考试满分50分;技能专长测试(①体育类:田径、篮球、游泳;②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美术)满分为100分; 报考C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计算机技能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50分(数学50分、语文50分、外语50分);计算机技能考试满分50分;技能专长测试(①体育类:田径、篮球、游泳;②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美术)满分为100分; 3、报考不同类别的考生考(测)试分别参照《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课综合考试考试大纲》、《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思辨能力考试大纲》、《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计算机技能考试大纲》及《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技能专长测试大纲》。 4、考试日程及内容:(考试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为准) 5、考(测)试地点:田径及篮球技能专长项目在哈尔滨体育学院田径馆和篮球馆测试,其他考试科目及测试项目均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考(测)试。 6、考(测)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2017年学院单招准考证参加考(测)试。 五、阅卷、核分 单独招生考试的阅卷、核分工作,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 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进行,4月份学院向省招考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考生须完成全部考(测)试科目,并总分达到150分方具备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4、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5、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技能专长测试成绩、思辨能力(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文化课综合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6、录取过程中不进行跨类别专业调剂。 7、根据省考试院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8、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451—85915000 85915700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99号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http://www.hict.org.cn/ 电子信箱: hjzyzsb@163.com 八、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