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汉语字词  英语词汇  考试资料  写作素材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考试资料:

 

标题 省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内容
    省六五普法工作总结1
    六五”普法工作自2011年正式启动以来,省民政厅认真对照组织实施《法治安徽建设纲要(2011-2015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全国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严格落实《安徽省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规定的各项任务,“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
    一、主要成绩
    (一)及时下发全省民政系统普法规划,完善领导体制。
    2011年12月下旬,省民政厅即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安徽省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民办字〔2011〕189号),就全省民政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原则、主要任务以及普法步骤和安排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划规定民政系统“六五”普法的目标是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念、弘扬法治精神,着力营造民政系统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强化民政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意识,树立民政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思维,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民政对象的法律知识素养,推进全社会对民政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提升民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力和影响力,促进民政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发展。
    规划下发后,厅党组将“六五”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安徽省民政厅“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其他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职责明确,人员变动能及时调整、补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并配有专门工作人员。2011年,省民政厅对全省民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总结,并于8月下发通报,对表现突出的13个先进集体、 9名优秀个人进行了表彰,对全省民政系统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12、2013连续两年,省民政厅党组在深刻领会民政部关于推进政策创制立法工作的精神实质上,决定以高位推进民政政策创制立法工作为切入点,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统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具体业务工作。两年来,省民政厅以编制安徽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为龙头,编制了老龄事业、综合防灾减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10件专项规划,在全省构建了“1+10”民政规划体系;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包括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扩大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等9份政策文件。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发了规范性文件60多件,各市民政局出台了各类文件300多份,提升了民政事业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通过广泛涵盖民政业务领域的各类规划、政策的制定、宣传和落实,极大丰富充实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载体和抓手。
    (二)以制度为保障,掀起民政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热潮。
    在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过程中,省民政厅把推进民政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摆在了突出位置来抓,以具体制度为保障,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在全省民政系统公务员中掀起了学法用法守法热潮。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2012年,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委员会专门下文,将“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厅党组中心组和厅机关各支部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年度,厅党组中心组和厅机关各支部分别学习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全国普法办公室编)、《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全国普法办公室编)等法律学习资料。2013年3月份,省民政厅党组在中心组学习中,对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学习,重点对“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和民政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规定进行了研究,对迅速做好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做好了理论准备。二是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2012年上半年,省民政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省民政厅中青年干部学习培训班”,在培训活动中对全厅中青年干部开展了有关民政法律法规知识教育;2012年省民政厅在北京举办了“安徽省民政法制工作培训班”,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政法律法规的地位和作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与执行要求、转型时期的社会管理民政法律法规要义、组成及依法行政等,对全省各市、县(市、区)民政系统及省荣军医院、荣康医院从事法制工作人员共11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2012、2013年,在省民政厅组织的数期全省乡镇干部培训班中,安排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到会专门就民政法律法规知识和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专题讲座。三是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制度。2013年3月,我厅举办了为期3周的26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班,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就了解民政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授课;2013年3月19日,省民政厅长吴旭军同志作为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拟任人选,认真准备并通过了在省人大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在全厅同志中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开展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
    省民政厅紧密结合本部门职能,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门中心工作,利用多种机会和形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活动。每年清明节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加大对《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殡葬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重阳节,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建军节,大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等优抚、双拥方面的法律法规;2011年下半年,全省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广泛深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实践,有效地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如期施行。省民政厅将以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各项工作为契机,在全省民政系统和养老机构中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保证法律、规章的有效实施,切实把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有序开展起来。
    (四)充分利用立法工作宣传效应,以立法促进普法。
    省民政厅充分创新工作思路,认识到立法工作虽然不是专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手段,但是立法程序中的征求意见、调研、论证、审议等环节对相应立法项目的宣传效应是不容忽视的。为此,省民政厅紧密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省政府法制办,在《安徽省实施<村委组织法>办法》(修订)、《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修订)等立法项目进展中,充分利用征求意见、基层调研、学者论证、媒体报道、网站宣传等渠道,努力扩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社会关注度和了解度,在新法正式出台前就已经进行了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五)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扩大宣传教育范围
    省民政厅每年都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防灾减灾日、江淮普法行等重要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已成功搭建起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切实有效地开展了对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民政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2011、2012年“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江淮普法行宣传活动中,省民政厅共散发了包括优待抚恤、婚姻管理、收养登记、老年人权益保障、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等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000余份,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耐心解答,深入交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2013年5月12日,省民政厅会同省减灾救灾委在合肥市蜀山区华邦伊赛特广场举办了安徽省暨合肥市第五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开展咨询活动,并发放各类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常识。活动中,省减灾救灾委主任、副省长梁卫国巡视包括省民政厅在内的各展出台并指导工作,对省民政厅积极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予以了肯定。
    (六)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夯实普法教育基础。
    省民政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源头抓起,注重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夯实普法教育基础。一是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2011、2012年连续两年,省民政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全省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全省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率达到99%以上,全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在法律理论素养和法律实践水平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提高。二是加大法治信念教育,深入推进厅机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2013年,省民政厅开展了省民政厅机关精神征集活动,最终在结合民政业务内涵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精神实质两大主题的基础上,确定省民政厅的机关精神为“大爱民政、求是创新、勤谋民利、惠泽江淮”。全厅机关干部正在深入学习并认真践行厅机关精神,法治信念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又多了一项长远有效的载体。
    二、下一步打算
    省民政厅在“六五”普法的前期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意识要进一步增强,要克服放松或自满情绪。二是普法内容要进一步紧密结合民政工作重点难点,与中心工作有效衔接。三是普法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在省普法办和省直机关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继续认真落实有关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结合起来。努力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全省民政系统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挥促进作用。二是及时有效地开展一批新施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近几年将施行的《安徽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安徽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宣传、解读工作。三是充分利用2014年将开展的第九届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平台,在全省农村地区深入开展有关村民自治、农村低保、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宣传活动。四是全面对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如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查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薄弱的地方和环节,及时加强和改进。
    省六五普法工作总结2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5〕27号)要求,请各地、各校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特别是“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提炼经验和特色,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形成总结验收自查报告于8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程欣,联系电话兼传真:025-83335162,电子邮箱:chengx@ec.js.edu.cn)。
    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普法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基本情况和主要保障措施;2.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教育法律等的学习宣传情况;3.重要普法活动,如宪法学习日,“法律进课堂”、“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情况;4.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情况;5.普法典型活动形式、具体案例、成功经验及先进经验;6.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有关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
    省六五普法工作总结3
    各设区市、韩城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杨凌示范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普法依法治理机构: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有关要求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今年的工作安排,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今年在全省组织开展“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陕西省“六五”普法规划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全面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推进法治陕西建设进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为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陕西省“六五”普法规划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参见《陕西省“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检查指导标准》,附后)。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督导标准或考核评估办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查验收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各部门要将总结验收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专题研究作出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协调联系,保证检查验收有序进行。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六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和检查验收安排方案,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创新思路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注重工作实效。检查验收工作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求真务实,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媒体开辟检查验收工作专栏,集中宣传“六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宣传各地、各部门检查验收工作情况,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普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自下而上组织自查,自查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抽查,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各地、各部门“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展情况,请在8月10日前报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随便看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

 

Copyright © 2002-2024 c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3 19: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