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1-9月工作总结 |
内容 | 1-9月工作总结 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以“争当全市排头兵”为目标,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宗旨,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为契机,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调整司法所管理体制,夯实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 (一)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在全市速度最快,排第一) 一是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文件。区委于2012年12月9日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司法所建设的文件。区委书记刘学军指出: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具有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服务改善民生的职能优势,是“平安淮阴”、“法治淮阴”建设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常委会议决定,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爱民同志主抓司法所建设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此后,张爱民书记多次召集财政、编制、组织人事等部门领导开会,研究我区实施方案。5月6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实施方案(草案)进行了专题研究,确立了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具体步骤、措施。7月9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通知,决定调整司法所管理体制,乡镇司法所调整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区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9月17日,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司法所机构编制、管理模式、保障措施、建设标准等。区委组织部对司法所行政编制人员进行了确认。9月底,21个司法所全部更换新的标牌和印章,10月14日,全市司法所建设推进会在淮阴区召开。市委政法委书记张亚青、副市长倪兴余及各县(区)政法委书记、局长和分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和基层科长等近80人参加会议。会议上,淮阴区等三个县(区)作了典型发言,市委政法委书记张亚青高度肯定了淮阴区司法所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至此,全区司法所管理体制已基本调整到位,司法所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解决人员经费问题。针对司法所业务用房普遍不足的问题,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区财政投入2100万元,在全区21个乡镇建设包括司法所在内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确保每个所面积不低于250平米。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区财政依然对司法所给予充分的经费保障,司法所人均办公经费与区局同标准,按照每人3.2万元的列入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定期划转区司法局统一列支。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专项经费及聘用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经费,三年内暂按每个司法所每年10万元标准,由乡镇财政负担,区财政统一划拨至区司法局。司法所人员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相联系的奖金和福利也由所在乡镇发放。司法所参与所在乡镇社会管理、平安法治创建等工作的硬性投资由所在乡镇负责。为逐步改善司法所执法装备条件,经区领导批准,今年率先为王营司法所配备执法警车。 三是着重解决司法所缺编问题。目前全区设司法所21个,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5个。每个所政法专项编制2名、5万人口以上乡镇3名。由于司法所行政人员严重缺编,区委组织部会同司法、人事、编制部门,多次与乡镇协调,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按照每个所首次配备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不低于1人的要求,由乡镇推荐,组织、人事、司法局三方反复考察,最终确定21人,不足人员将通过调选、公务员考试统一招录或转业军人安置等途径,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到2015年底基本解决司法所缺编问题。要求每个所聘用1-2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使司法所人员达到7人以上。为进一步调动司法所干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区委[2013]101号文件规定:对任司法所长3年以上、成绩突出的同志,经单位推荐、组织考核,可提拔使用,或明确副科以上职级。 (二)强化明星司法创建工作。今年是市局提出的明星司法创建的关键一年。我们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明星司法所”和“规范化调处中心”创建水平。对明确今年争创“明星司法所”和“规范化调处中心”的单位,实行一名领导一包到底,确保争创工作落到实处。将“明星司法所”和“规范化调处中心”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争创“明星司法所”和“规范化调处中心”单位进行检查和集中观摩,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 二、深入开展“六五”普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迎接“六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淮阴实际,认真制定了淮阴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办法,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积极组织迎检。6月4日,召开全区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参加的迎检动员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爱民同志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王咏梅局长对各乡镇、各部门如何做好迎检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辅导。会后由法治办副主任方仁军等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分三组对全区各乡镇、部门、学校、企业、村、社区逐一指导过堂,并做好全区的“六五”普法档案台帐的收集、整理工作。6月21日,市检查组对我区“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我区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创新法治载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如火如荼。 1、率先建成农民法治文化示范点。(今年申报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使廉政法治文化深入人心,我们于2012年着重将法治元素和廉政文化元素相结合,在省级民主示范村棉花庄镇大福村投入资金10万元,率先建成全市“农民廉政法治文化广场”。 该广场位于棉花庄镇大福村村部南端,占地30亩,总面积达一万多平方米。广场西入口是一条30米长的法制长廊由北向南延伸,由15块法制宣传栏组成,宣传内容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一些古代廉政小故事、廉政法治漫画和百廉图等;西北角放置一块1米左右对方的标志石,题名为“法苑”;在广场东侧建有清风亭;东南角放置一尊象征公平正义的法治雕塑“独角兽”;在广场四周和广场内小路两侧摆放刻有法治格言警句等内容的草坪石8块。村民每天聚集在广场内休闲娱乐,潜移默化地接受廉政法治文化的熏陶。 2、打造刘老庄乡刘老庄村法治文化示范点。继2011年在盐河花园投资35万余元建成法治文化广场之后,今年,区法制办、区水利局联合樱花园管理处在樱花园成功打造了一条集休闲、游憩、普法为一体的“法治文化长廊”,长廊总长约2公里,内容涉及《宪法》、《劳动法》、《物权法》、《水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六五”普法、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等,图文并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同时,在2012年棉花庄镇大福村投资建成全市首个农民法治廉政文化苑的基础上,今年,确定投入27万元在刘老庄乡刘老庄村红色小区法治文化示范点。目前小区已建成:刘老庄村红色小区门前树立一块标志石,上书“民主法治示范村中国刘老庄”;43盏路灯上悬挂法制标语牌、灯箱、法制漫画;在刘老庄村部南端、小区群众活动场所建一条80米长的法制长廊、放置一个大屏液晶显示屏;四是在小区草坪内放置10块法制格言草坪石。目前,法制长廊正在向西继续延伸,同时着手修建法制休息亭。将法治案例、法治故事、谜语、漫画及法律条款和宣传标语等以易懂、易学、易记、易用的形式摆在居民家门口,使市民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法律的熏陶。 积极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载体,开辟法治文化专栏、专版,及时传播法治文化。今年与区电视台联合打造《法在身边》大型专题普法专栏,栏目设置分法制资讯、以案说法、法律热点解答等几个版块,栏目时长为20分钟,复播制。其次开通了普法官方微博—江苏淮阴普法,将普法微博列为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增强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另外,还充分运用宣传栏(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图板、横幅标语等载体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广泛传播法治文化。 (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促进法制宣传全覆盖。 今年,为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编印了《淮阴区“六五”普法读本》,并陆续免费发放,进一步提高了干群的学法积极性,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在全区形成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促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 首先是区委中心组在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中都安排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并要求领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以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5月24日,我们邀请法学博士后、江苏省委党校副教授、法政部副主任梁三利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题,为全区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400多人作专题讲座。其次是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联合区纪委分别于今年4月份和8月份对50名拟提拔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区人大对任命的干部,任前安排相应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达100%。另外,为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从区相关部门抽调48名业务人员组成“六五”普法讲师团,为各单位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近百场。同时各单位以领导干部、专业人员为重点,加强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并要求做好学法笔记,促进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各单位还因地制宜,利用显示屏、公示牌、宣传栏宣传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行业、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2、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促青少年学法用法。 充分利用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以法制专栏、模拟法庭、法制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交通法律法规、禁毒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3月份,区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邀请“中国好人”、江苏省十佳普法宣传员潘恒球走进凌桥、三树等中小学校,为在校学生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报告会。5月份,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联合在全区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各学校不仅按规定排演了法制歌曲,还创作了校园剧《今天上课不一样》、儿童舞蹈《花儿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等具有法治特色的校园文艺节目参加演出,具有很好的教育意义。活动中,免费向全区62所中、小学校发放了校园法制歌曲光盘100张。 3、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 组织由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开展“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创建等活动,指导促进企业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和诚实守法意识。 4、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促农民学法用法。 一是通过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村干部依法治理村务的能力,提高村民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年初,区司法局下发了《关于组织村(居)两委干部集中法律知识培训的通知》文件,并于4月15日在韩桥乡举行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特邀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的姬忠伟同志进行现场授课,培训包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章程》等内容。二是通过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进村入户、结合各类主题活动等手段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免费发放《农民学法用法读本》1万余本。三是于6月17日至23日,开展主题为“法在我心中,共筑中国梦”农民工学法周活动。全区各乡镇,各部门都精心部署,积极组织,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6月17日,新渡乡司法所联合乡有关部门在外来人口密集的一些村庄进行了法律宣传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对每一位外来务工者发放了法律援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册,耐心、细致地讲解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划生育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 5、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促居民学法用法。 首先积极开展各类广场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类宣传日举行大型广场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淮阴区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在义乌商贸城门前广场举行,工商局、质监局等20多个单位参加了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为消费者答疑解惑,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理咨询投诉200余人次。其次建立社区艺术团,结合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自编自演一些法制文艺节目如快板《依法治国方针好》、说唱《六大嫂批邪教》等,深入市场、乡村街头及广场宣传处等人口密集地段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另外,针对6月份小麦收割季节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区政法系统组织干警在各乡镇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深入田间村头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公路条例》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四)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 今年,区司法局分别为全区259个村居免费发放法制宣传挂图1份、为各乡镇司法所征订《江苏法制报》、《法制日报》各一份、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征订《江苏法制报》一份。有效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迎接省、市对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验收,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刘云龙带领科室同志深入基层了解各村和社区的实际情况,从中择优选出南陈集学田村等7个村(居)作为第八批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单位;吴城镇头庄村等13个村(居)作为第九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确定后,又先后十多次深入各村,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准备资料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三、加强大调解工作,深入化解矛盾纠纷 (一)加强大调解组织建设。今年来,根据市局要求,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建成实体单位。我们积极向区委组织、人事部门提交请示汇报,得到组织人事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区委主要领导及区委政法委书记的大力支持下,今年4月12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增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区司法局内设机构。为此淮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正式列编。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别是春节、“两会”期间和中秋节、国庆节之前,我们组织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大会议召开、节日期间,我们对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实行日报制度,同时实行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保证排查出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解决。 (三)加强网格化排查和预警。目前,我区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已达到“五化三全一预警”。即全区五级网格[区、乡(部门)、村(小区)、组(楼)、十户(单元)]城乡一体化、管理信息化、服务诚信化、部门联动化、上下沟通化;实现社情全掌握、矛盾全化解、服务全方位;突发矛盾纠纷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使网格化排查和预警真正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成为利民、便民、惠民的好帮手。 (四)加强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根据市局2013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要求在300人以上企业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4月,我们与区综治办联合发文,要求全区300人以上企业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努力,截止目前全区300人以上企业已成立9家企业调解委员会。 截止1-9月,全区调处矛盾纠纷2945起,成功2937起,成功率99.73%。超额完成市、区两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2012年市、区两科学发展考核目标规定的要求是:市目标确保率为91.5%、争取率为92%。按照时间、任务的要求,我们已超额完成市、区两级目标考核指标。 四、加强特殊人群监督管理教育,确保管控到位 (一)强化“三项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1、开展调查摸底。我局在今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对2012年度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一次调查摸底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逐村、逐户进行排查登记。2012年,全区回归人员共859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591人,解除劳教人员42人。 2、建立帮教小组。对每个刑释解教人员都成立了帮教小组,建立了个人档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定期不定期的上门走访调查,随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行为、动态。 3、解决实际困难。经常开展法制教育,鼓励他们重新做人,对他们生活、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及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在这次调查摸底活动中发现的重点人员,及时安排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予以帮教,帮教率、安置率100%。 截止1-9月份,全区共回归人员684人,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5%,当年重点帮教人员15名,接回15名,接回率100%。 (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确保不脱管漏管。 1、把好入矫第一关。所有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时均进行心理测试、入矫须知的视频培训。培训结束后针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按经常居住地进行报到登记分流到乡镇司法所。此外中心还编印了《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宣传册,将最新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规范集中于一册,内容包括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的相关规定、生活和工作指导、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例、监督与投诉等,并在前言中将司法所电话、专职社工的姓名与联系方式,区中心的在线心理咨询和法律服务的QQ号码予以告知。 2、实行监管责任制。按照“基础工作留基层,重点工作集中做”的原则,我们将各21个乡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分成7分,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一片与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的监督管理,集中宣告教育、审前调查、心理谈话等,重点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和专业水平不平衡等的突出问题,有效地杜绝了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同时,分片领导定期不定期对所负责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重点是矫正组织、矫正流程、矫正文档、矫正制度、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情况、有无不请假外出和脱管、漏管问题等。 3、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劳动、集中教育和座谈会。为充分发挥公益劳动的惩戒、教育和塑造功能,促进公益劳动有序、正常开展,我们要求每个乡镇定期组织集中宣告和公益劳动的同时,还定期组织和其近亲属召开座谈会和心理辅导,另外,通过开展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触及社区服刑人员内心深处。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予以适当帮助,协调解决低保、就业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和帮扶措施,培养社区服刑人员的责任感和感恩的心,以便更好地融入正常的生活。 4、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去向报告制度。为了切实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去向,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我们建立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去向报告三项制度:即日常月报制度、特殊敏感时期日报制度和重大节假日值班报告制度。 5、加大奖励惩罚力度。正确运用表扬与警告两种手段,对违反矫正规定,情节严重的,果断提请收监。 6、建立信息一体化平台。与移动公司签订了定位监管协议,正式开通“移动手机监控平台”,5名专职社工每天必须上网查看各自分片乡镇矫正对象的定位情况。三次定位不到的,及时汇报,并通知乡镇查找。同时,开辟全省首家“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微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等,微博开通不久,进入全国百强政府微博之一,在微博上还开通微话题等栏目,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等,通过短信、微博、微信等平台为矫正人员提供各式各样的信息服务,如:不定期向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发送有关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向社区矫正对象发送集中学习、集中公益劳动等集体活动通知;大节日及矫正对象生日来临之前给予关心问候等等。 7、建立心理测试。今年投资近10万元配备了SL-90心理咨询系统,包括个体沙盘、音乐放松椅、宣泄设施、心理测量软件等。中心共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2名,开展多种形式的普及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技巧,辅导和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各种心理困扰,一旦发现心理测试异常的社区服刑人员,对他进行一到两周的心理治疗,使其恢复到心理基本健康状态,增强其适应能力,提高其心理素质。特别是要求所有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均须在中心接受为期两周的阶段性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并对其实施可操作性、具体性和针对性高的心理矫治,根除心理障碍。在对所有入矫人员进行初步心理测试的基础上,6-7月份,又对全区624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新一轮的心理情况筛查,完备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档案,至此该区社区服刑人员并建立心理档案,建档率达100%。与此同时,该局还同时开通了QQ在线和电话咨询热线,可以随时向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知识解答和心理咨询服务。 截止今年9月底,淮阴区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98名,入矫37人,解矫44人。 五、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快车村村通”活动,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积极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当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共援”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法律援助村村通,极大地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在全区21个乡镇各个村居的道路沿途粉刷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标语,实现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村村到,提高了法律援助在基层群众中的知晓率,方便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惠及面。同时,通过电视、报刊形式加强宣传。反映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新闻被各级报刊采用20多篇次。近日,我们与淮阴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联手,定期播出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另外,印制法律援助服务指南5000份和购置晴雨伞200把,免费向群众发放。让“有理无钱找法援”的观念深入人心。 2、推行“五无”服务,完善便民机制。为了让全区弱势群体在需要法律援助时能够“找得着门、见得到人、办得了事”,使他们真正享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法援中心积极推行“五无”服务即:一次性告知“无遗漏,绿色通道“无门槛”,工作效率“无拖拉”,秉公办案“无违纪”,服务“无差错”。如:今年年初及时高效地办理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得到当事人的好评。今年2月4日,在徐州光大电力有限公司淮安(淮阴区渔沟镇)项目部做工的244名农民工,因春节临近,施工的建筑公司以及私人老板以及建设投资方公司仍然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淮阴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求助后,立即派人赶往渔沟镇,调查了解情况。为了尽快解决案件,让民工们能安心过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镇政府工作人员配合下与徐州公司以及两个私人包工头进行交涉。通过反复多次协调,徐州公司答应春节前先行支付30万元给农民工,余款节后再进行协调。2月6日,30万元的工资款顺利发放。 3、强化管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今年9月份,对我区去年以来所办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查: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归档;已归档的卷宗装订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装订的卷宗进行整改;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基础信息收集工作,加强对受援人的回访,在案件受理审查、案件办理、案件办结归档等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做好监督回访,确保受援人满意率达到逐步提高。 4、加强窗口建设,深入推进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创建活动。首先,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硬件设施建设。将接待区域和办公区域分开设置,在接待大厅有专门接待人员接待的情况下还专门设置律师接待室、12348处置室、私密接待室等专门接待场所。其次设置多项便民设施。在建设无障碍通道基础上,为残疾人群配备专用轮椅。接待大厅还配置老花镜、饮水设备,等待区配备报刊供来访等待人群阅读。再次公开申办流程。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制度公示符合上级规定。配置LED滚动公示屏、墙体公示牌,明确公示接待人员信息、接待制度、受理流程、以及受理依据等必要公示项目。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8件,其中申请事项650件,公、检、法指定辩护案件78件,接听并解答12348咨询电话571次,接待来访咨询2301人次,解答网上咨询10次。由中心承办的夏某等221名工人追索劳动报酬案入选江苏省2012年度十优法律援助案件,并被推选为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优秀案例。 (二)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年初,将建立完善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今年十二项重点工作之一。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走访基层调研等措施,全面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村村通工程。目前,全区259个村(居)均配备法律顾问,各村法律顾问在《淮阴报》公示,同时制作各村(居)法律顾问公示标牌,将人员姓名及照片、工作单位、联系号码和服务项目公示上墙,方便与群众的沟通。从4月份工作开展以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与各村(居)进行对接。通过法律进农村活动,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能、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件或电话等便捷方式,能够及时找到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的途径和方法,切实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三)提高公证业务质量。承诺并做好当事人办里一般公证的,从咨询受理、办证、出证,到公证处不超过三次。承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办理公证的,实行优先、优质、优惠三优服务。1-9月份办理民事公证995件,经济公证216件,台证24件,共计1195件。完成全年1300件公证指标的91.9%。 截止目前,全区共有11个法律服务所和1个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民事案件403件,刑事案件83件,共代理诉讼事务265件,代理非诉讼事务313件,调解纠纷127件,解答法律咨询3100多人次,避免经济损失100万元,业务收费160多万元。 五、深入开展“三进三帮”活动,实施“金盾护航”、“壮村扶贫”工程,促企升级,助民致富奔小康 (一)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年初,规定局领导班子每人挂钩一户列统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一把手局长亲自挂钩2户重点企业,4月、8月先后深入淮安富泰革基布、淮安阳光液压机械等企业,带领相关法律人士与企业对接,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把关等法律服务,帮助梳理并修改完善劳动合同、完善企业劳动保护制度、协助解决劳资纠纷,从法律角度对员工工资发放方式以及相关保险缴纳提出建议,并与这企业建立联络机制。局领导十分关心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为企业经营发展出谋划策,受到企业的好评。截止目前,共深入20多户企业,为企业经营主和工人提供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帮助企业把关合同26个,解决企业发展过程遇到的难题3个。 (二)壮村扶贫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年初,根据区里安排,我局挂钩帮扶刘老庄乡郑河村和西宋集跨洪村,另抽调两名同志为西宋集跨洪村、王营镇营西村挂职村第一书记,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挂钩村人员多次深入挂钩村开展调研,召开会议,帮助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帮扶方案扶持发展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今年9月,投入3万元资金帮扶刘老庄乡郑河村壮大集体经济,协助该村引进实木家俱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50万元。截止目前,郑河村集体经济收入73.96万元。 在中秋、国庆节等重大节日之前,局领导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下乡认亲戚,带去米、油和慰问金共1万多元慰问贫困户并带去节日的问侯。局长王咏梅在中秋节前一天,走进“亲戚”崔根堂家,60多岁的崔根堂本来身体很好,近两年患有脑梗塞、胃穿孔等多种疾病,儿媳带着3岁的小孩子回云南一去不返,儿子常年不在家,自己与老伴在家相依为命,他觉得自己身体不好却给家人带来麻烦,对生活很失望,王局长与崔根堂二老坐下来面对面地谈心,临走时递上300元的慰问金和名片给崔根堂并嘱咐二老有事经常找她。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 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二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区委八项规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年初,局党组与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及各科室、乡镇司法所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实行了公开廉政承诺。采取多项措施,下猛药狠治系统内“庸、懒、散、闲、奢”不良风气,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一是治“庸”,提能塑形。主要解决工作中不思进取、碌碌无为,工作落实不力,执行力比较差,工作被动等突出问题。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帮扶乡镇司法所制度,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适时指导,帮助提高司法所人员的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治“懒”,提高效率。主要解决工作缺乏激情,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得过且过、服务态度差等突出问题,建立“倒逼”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对所挂钩的司法所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负责任、绩效考核低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予以诫免谈话,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治“散”,提神聚力。主要解决思想涣散、工作松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散漫、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等突出问题。严格考勤制度,并在服务窗口的显著位置设立群众意见举报箱,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局纪检组、监察室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和服务窗口明查暗访,及时抓好整改。四是治“闲”,强化职责。主要解决工作不在状态,串岗、脱岗等行为,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实行百分考核制,强化奖惩,实行绩效与奖金挂钩制度,对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或在行风软环境建设中被批评、曝光的,分管人、科室负责人一次扣3分,直接责任人员扣10分,年底按照全年得分情况评先定奖。五是治“奢”,树立正气。主要解决公务接待等违反相关规定,奢侈浪费等突出问题,局党组多次开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廉洁自律,绝不允许奢侈之风冒头,从而树立良好的司法人员形象。 存在问题和建议: 今年以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争当排头兵”要求及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是司法所垂直管理需区相关部门进一步配合;体制调整后面临一些磨合问题。 二是区级人民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欠缺,无编制。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定位不明确,执法权威性体现不足,手段有限。 田林县水利局2014年1-9月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市水利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县水利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突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小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冬修水利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美丽田林•清洁乡村”等重点,抓前期、抓投资、抓管理,扎实推进水利建设发展,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局2014年1-9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4年1至9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水利建设继续保持良好态势,截止9月初,已落实上级下达水利项目总投资16502.43万元(其中2013年度项目结转9329.84万元,2014年项目7172.5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122.94万元,自治区投资3869.81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509.68万元。全县2014年水利水电项目开工51处,完工24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68.53万元,占年度固定资产任务数14100万元的48%。 (二)水利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1.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全县去年冬今春水利建设项目7处,总投资233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33万元,占自治区下达计划任务的100%,圆满完成冬春水利建设任务。同时,于2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兴水利、种好树、优生态、惠民生”主题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水利建设和社会力量支持水利发展的积极性,掀起我县新一轮水利建设新高潮。 2.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已下达2014年项目总投资2721.13万元,计划解决2.88万人饮水困难问题,目前项目于9月份已陆续开工建设,预计12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 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计划总投资1316.21万元,2013年度已基本完成马逻、八架、达西河、小龙车、六帮等5座水库除险加固的建设任务;2014年继续完成八洞、那雄等2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两座水库已于5月份完工。目前正在收集完善资料,积极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4.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一是继续实施2013年度未完成建设的“178”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田林县乐里河防洪工程(风潞至百花寨段),批复投资2947.85万元,已下达资金2536万元。上半年完成投资1034万元,占总投资35.08%,累计完成投资2786万元;二是加快推进八中河者苗乡政府平塘乡政府河段防洪治理工程等7个“328”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进度,批复总投资8824.75万元,已下达资金7042万元,计划治理河道长度28.21公里,保护人口5.9万人,保护耕地2.05万亩。除乐里河潞城乡政府所在地防洪治理工程正在开展项目招投标外,其余6个均已开工建设,上半年完成投资3200万元,仅占总投资的36.26%;三是实施田林县城区防洪工程(马店大桥至三保庙段)、旧州镇政府所在河段防洪工程的建设,总投资647.31万元(其中2014年度任务465万元),已下达资金500万元,上半年完成投资249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3.5%(累计完成投资459万元),其中旧州镇政府所在河段防洪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在收集完善资料,积极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5.农田水利建设。一是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度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二是实施完成2013年度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2018.09万元,现已通过县级自检验收,正在完善有关资料,迎接上级验收;三是实施田林县乐里镇风洞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计划总投资580.73万元,完成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10.33%。已完工的每个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均实现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得力的管护主体、可行的管护制度,都能正常持续运行。四是实施田林县2013年中央财政从土地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总投资390万元(其中水利部定点帮扶点乐里镇新宁村—风洞村2000亩芒果基地灌片节水灌溉部分投资360万元),目前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市水利局审批。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一是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批复总投资1255万元,完成投资849万元,占总投资67.65%,已完成梯田工程314公顷,蓄水池12座,田间道路6km,排水沟3.8km。二是实施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田林县潞城项目区八维小流域项目,批复总投资696.37万元,完成投资538万元,占总投资77.26%,项目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9km2,梯田工程40.36km2,水保林种植344.05km2,经果林种植106.07km2。此外,不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我县被列入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已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三是实施田林县定安镇河口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 7.2013年中央财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项目。 实施六丹水库、板桃水库、石头林水库、供央水库、龙车水库、丰厚水库、八桃水库、启文水库、平宜水库、乐里河城区防洪堤等10个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总投资136万元,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等待上级验收。 8.田林县防汛指挥中心综合大楼。计划总投资2850万元,其中1—9月份完成投资874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314万元,占总投资81.19%。结构工程已封顶,现进行砌筑工程。 (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 一是成功于申报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将三年建设方案报送水利厅审查,目前正在抓紧编制2014年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快推进新增列入广西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的田林县乐里河利周乡政府河段整治工程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报至水利厅处,待审批,争取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完成启文水库扩容工程可研报告,待上报水利厅审查。 (四)防汛备汛工作措施有力。 一是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完成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调整,以及防汛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加强汛前安全检查。开展了汛前安全检查和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并抓紧进行整改;三是完成防汛抢险物资清点整理、保养维护和更新补充工作;四是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五是完成防汛防洪各项预案修订工作;六是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投入使用,状态良好。我县现正处于汛期,由于前期防汛备汛工作准备充分,汛期各项工作总体平稳。 (五)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 一是通过强化河道巡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度汛检查,重点解决河道防汛度汛安全问题,三是加强河道管理,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和案件,上半年共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中水事违法案件5起,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纠正违法通知5份,目前还没能对全县所有取水户实行安装计量设施。四是通过突出重点、突出主题的宣传方式,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楔机,组织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的水忧患意识、水资源意识、水环境意识和水法制意识,为深化水利水文改革发展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法治环境,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五是强化了取水许可管理,对全县所有取水户实行安装计量设施,按计量征收水资源费。 (六)水利部定点扶贫加快推进 一是完善2013年水利定点扶贫捐资助学活动后续工作;二是拟定了2014年田林县水利专业知识培训班工作方案,水利部松辽委计划于防汛期过后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在湖北省宜昌市为我县举办两期水利专业知识高级培训班;三是做好水利部定点扶贫村整村推进工作,计划申报水利定点扶贫村的城乡风貌改造及配套水利项目。 (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田林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边学边改、立行立改等各个环节步骤,扎实推进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局上下初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干部职工作风得到明显转变,找出了局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圆满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成效,为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打下良好基础。 (八)“美丽田林•清洁乡村”不断推进。 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美丽田林•清洁乡村”的号召,从二层机构抽调人员组建田林县水利局“美丽田林•清洁乡村”活动驻村帮扶工作组进驻村屯,深入乡村农户调查,结合村情民意,开展“美丽田林•清洁乡村”活动。同时制定了帮扶计划,将工作任务及时全面落实到位,各新农村指导员、驻村干部积极组织全体农村党员群众共同开展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有效改善了重点区域“脏、乱、差”现象。农户庭院卫生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驻点村的家庭基本做到了垃圾归点、粪土归田、柴草归院、污水归池。同时,积极做好县美丽办每周开展的“美丽田林·清洁乡村”活动统一行动。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征地拆迁县级配套设施资金压力大。由于“328”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基本不安排征地费用,需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解决,地方配套压力较大;据统计,中小河流治理征地拆迁县级配套设施资金需4772.68万元(其中“328”项目1505.82万元,“178”仅1个项目需配套3200万元,其他中小河流治理项目66.86万元),超出县级财政压力,导致项目推进明显滞后。 (二)水利专业人才匮乏,结构不合理,工程项目管理难度大。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全县水利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而当前我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中级职称的只占专业技术人员的12%,中级职称中50岁以上的占50%,人员结构老龄化,技术人员呈现技术断层,已无法满足我单位现阶段水利建设的需求。因此我局外聘了十余名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技术力量,协助做好名项水利工作。但我局本级资金有限,编外人员工资负担较大,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三、请求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 一是恳请县人民政府解决项目部分县级配套资金;二是协调解决我局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问题。三是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完成乐里河防洪工程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征地有关事宜。四是恳请县人民政府尽快批复我局关于对防汛综合大楼一至二层进行拍卖的请示。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抓好在建水利项目各项工作。一是加大与县直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力度,协调解决乐里河防洪工程征地有关问题,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填补我县征地补偿资金缺口,2014年底争取完成项目主体建设任务。二是加快7个“328”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推进工作。对施工进度滞后的项目跟踪督办,督促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增加设备和人员,加大施工强度,确保按期完工。三是尽快完成第三批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度建设项目上级验收和三个年度项目总验收。四是继续加快实施八洞、那雄等2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争取完成主体工程验收。五是续建八维小流域治理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同时推进风洞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土地收益金项目、2013年中央财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项目建设。六是全力推进田林县防汛指挥中心综合大楼项目建设,争取于年底前完成主体竣工。 (二)与水利部松辽委加强联系,尽快完成2014年田林县水利专业知识培训工作,不断加强我县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及专业人才的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水利队伍,为我县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加快实施山洪灾害非工程性措施后续提升完善工程,争取在今年汛期发挥该工程防灾减灾监测预警作用,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风情和汛情、旱情、灾情的发展变化,及早预报预警,提前部署。 (四)不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项目管理合同制、项目监理责任制的“四制”管理,切实抓好工程质量监督。同时,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施工程序,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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