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 ||||||||||||||
内容 |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6]19号),结合矿业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在矿业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进行。 二.复试工作 普通招考方式的复试与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方式的综合考核(以下统称为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参加统一组织复试的考生不得录取。 (一)复试资格确定 1.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考生: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 2.普通招考:报考资格符合我校博士招生简章规定且审查合格的考生。 (二)复试组织工作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工作,负责制定《矿业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确定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 2.复试专家小组 学院按学科组成专家组完成具体复试工作,负责考生考核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 3.矿业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人数
4.矿业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指标
(三)复试时间、内容及形式、复试成绩 1.“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考生复试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地点:2017年1月11日下午2:30-5:00 ,南湖校区矿业学院楼A501-2室,电话:83590580。 面试时间:2017年1月12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南湖校区矿业学院楼A509 2.普通招考博士考生复试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地点:2017年2月26日下午下午2:30-5:00,南湖校区矿业学院楼A501-2室,电话:83590580。 业务课二笔试时间:2017年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笔试地点:文昌校区逸夫楼 综合面试时间:2017年2月2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地点:南湖校区矿业学院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及形式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 ①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 ②复试形式:综合面试考核。 ③复试要求: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申请者自我简介5分钟,包含学习经历、科研经历、业务能力等;专家提问15分钟,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测试等。 (2)普通招考考生: ①复试内容:业务课二考试及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的考察。 ②复试形式:业务课二笔试考试及综合面试考核。 ③复试要求:普通招考复试考生参加业务课二笔试,并参加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自我简介5分钟,包含学习经历、科研经历、业务能力等;专家提问10分钟,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测试等。 4.复试成绩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成绩包括外语水平(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综合能力(满分100分)三部分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知识(占40%)+综合能力(占40%) (2)普通招考考生:业务课二考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二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70%)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一般情况下,按考生总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存在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资格线”、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有1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③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3.上线人数过多的导师,其报考考生可调剂到本专业其他导师。 (二)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按各项成绩加权折合成百分制计算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 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知识(占40%)+综合能力(占40%) 2.普通招考考生: 总成绩=初试成绩(占30%) +复试成绩(占70%)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根据总成绩、导师招生计划、学科特点,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学院确定1-2名拟录取候补人选,若有考生放弃或取消拟录取资格,候补人选可依次递补录取。 (四)拟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1.“申请-审核”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技术创新型”除外),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规模的15%,不含技术创新型博士。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应在复试录取时确定,具体评定办法依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拟录取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二)释疑电话:0516-83590580、83590566联系邮箱:caoweicumt@126.com、nybgsys@cumt.edu.cn 矿业工程学院 2017年1月3日 矿业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农 成员:陈新忠柏建彪李学华尚涛王晓琳畅军亮 万志军张吉雄李乃梁李鑫 秘书:曹薇 矿业工程学院 2017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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