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安排 | |||||||||||||||||||||||||||||||||||||||||||||||||||||||||||||||||||||||||||||||||
内容 | 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安排
我校在甘肃省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招生计划
专业课总分300分。速写、素描、色彩各100分。 合格证发放比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按各专业计划数的1:4发放。 录取规则 录取总体要求: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 具体录取规则如下: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含绘画、动画、设计学类)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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