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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合同金额订的是1万元,收到的发票金额也是1万元,但付给供应商的金额是8 000元。双方都同意按照8 000元供货。应付账款按照10 000元记账,现冲销8 000元,还有2 000元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开给对方的发票按一定比例加成10%,发票开给对方的是11 000元。而且我单位这种情况很多,有很多都是隔月的。请问应当怎么处理? 答: 对于你公司业务而言,比较合适的账务处理为(为了简化,以下会计处理未考虑增值税和商品进销差价): 1、企业购入商品时 借:在途物资——×商品10 000 贷:应付账款 10 000. 2、所购商品到达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商品8 000 贷:在途物资——×商品8 000. 3、实际按8 000元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8 000 贷:银行存款8 000. 4、 冲平应付账款 这样“应付账款——某单位”账户中的贷方余额2 000元,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来对转。可以采用以下两种不同方式进行转销: (1)由供应方出具红字发票2 000元; (2)由一方出具转账通知单经对方确认。 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在途物资——×商品2 000(红字) 贷:应付账款2 000(红字) 5、该商品按加成10%售出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8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8 800.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商品8 000 贷:库存商品——×商品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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