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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思维能力: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判断、推理。 辩证思维能力:联系、发展变化、对立统一律、质量互变律、否定之否定律。 小学数学要培养学生初步的抽象思维能力,重点突出在: (1)思维品质上,应该具备思维的敏捷性、灵活性、联系性和创造性。 (2)思维方法上,应该学会有条有理,有根有据地思考。 (3)思维要求上,思路清晰,因果分明,言必有据,推理严密。 (4)思维训练上,应该要求:正确地运用概念,恰当地下判断,合乎逻辑地推理。 综合法 把对象的各个部分或各个方面或各个要素联结起来,并组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研究、推导和一种思维方法叫做综合法。 用综合法解数学题时,通常把各个题知看作是部分(或要素),经过对各部分(或要素)相互之间内在联系一层层分析,逐步推导到题目要求,所以,综合法的解题模式是执因导果,也叫顺推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已知条件较少,数量关系比较简单的数学题。 例8:两个质数,它们的差是小于30的合数,它们的和即是11的倍数又是小于50的偶数。写出适合上面条件的各组数。 思路:11的倍数同时小于50的偶数有22和44. 两个数都是质数,而和是偶数,显然这两个质数中没有2. 和是22的两个质数有:3和19,5和17.它们的差都是小于30的合数吗? 和是44的两个质数有:3和41,7和37,13和31.它们的差是小于30的合数吗? 这就是综合法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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