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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概念与特征 1、债的概念 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民事法律关系。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一方享有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称为债权;享有债权的一方为债权人;负有为特定行为的义务,称为债务;负有债务的当事人称为债务人。 2、债的特征 (1)债的主体特征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 债权的实现,一般需要债务人履行义务的积极行为。 特定主体意味着: 债权只能由债权人行使,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内容特征 债的内容,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具体的权利义务。 债权为请求权,即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债权为相对权,债权债务关系仅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权利; 债权的设立有任意性。因合同引起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允许当事人自行设定权利义务; 债权的平等性,数个债权人对于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其成立先后而有优劣之分。 (3)债的客体特征 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所共同所指向的对象。债的客体是债务人的特定行为——给付。 作为债的客体,给付应具备三个要件: ①给付的行为必须合法: ②给付具有可能性,在客观上是能够实现的; ③确定,给付行为应当在债权成立时确定的,至少在债履行时能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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