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第三节:民法的性质和任务 一、民法的性质: 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2、民法为文明法。 3、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4、民法为实体法。 5、民法为私法。 二、民法的任务 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四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主体平等地依法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4、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二、自愿原则 1、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 2、当事人对自己的真实意思负责。 三、公平原则 1、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 2、在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均衡。 3、当事人合理的承担民事责任。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序良俗原则 1、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2、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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