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青岛市2017年全市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对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进行审查和公示的要求,青岛市招考办在对申请特殊考生资格的考生进行初步审查,现对1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3日-3月12日,为期10天。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可以直接向所在区、市招考办当面或通过电话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各区、市招考办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将情况报青岛市招考办。各区、市招考办,各有关学校要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公示结束后,省考试院将对申请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最终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青岛市招考办受理电话:85786211,办公地址: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1.青岛市2017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公示名单 2.各区、市招考办电话及办公地址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或单位 |
特殊考生种类 |
1 |
17370212800338 |
栾丕刚 |
男 |
山东东岳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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