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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您帮忙看一下我的情况:我于2000年中专毕业,2003年1月份至2006年5月份在中国联通一个县分公司工作,2006年6月份至2009年2月份一直在中国联通市分公司工作,于2009年3月份辞职,辞职至今待业。我这种情况是否算基层工作经历?如果算,我是不是应该在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开具证明?我的大专毕业证是2008年1月份取得的,我的工作经历应以我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算还是应以取得毕业证之后的时间算起。 回复: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各类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农村或城市社区、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10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其工作性质及时间符合基层工作的规定,其基层工作经历也予以承认(类似人员以此类推)。 基层工作经验,指的是毕业后正式的工作经验。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工作经历,视为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基层工作经验,当然,这里的在校的社会实践,特指普通招生计划的学生在校的社会实践。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其就读期间依然从事正常的单位工作,这不属于社会实践,其工作经历有效。 基层工作经历由《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予以证明,必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开具(资格复审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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