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 |||||||||||||||
内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及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总结过去几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称为“单招”,以下同)经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单招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单招考试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单招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参加单招工作,提高单招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四、单招工作日程安排
五、志愿填报时间及网址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报考我院单招考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报名。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停止报名。 (二)填报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三)领取准考证 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2017年4月8日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一)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150分,总分450分。考核时间为2017年4月9日上午。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根据文件精神,4月9日下午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相关录取程序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执行。 九、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 (一)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和,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但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未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 十、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单招纪检监察组,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郑州城市职业学院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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