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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办法 为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学生入校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相应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2、云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 5、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三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元。 具体评选及奖励办法,以当年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准。 (二)贫困生资助办法 1、助学金: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可享受政府当年政策发放的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50元/月·人,二等助学金250元/月·人。 2、勤工助学:学院根据贫困学生需求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获得岗位生活补贴。 3、困难补助:按照学院《关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施办法》,对家庭经济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给予困难补助。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依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贷款相关政策及具体办理流程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全国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网(/uploads/202504/02/5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