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内容 |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文件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做好2017年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我院学习。 二、单独考试招生组织机构保障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院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学院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保证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391-8767017(纪检监察室)、8767022(招生就业处)。 (三)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督组、后勤保障组。 1.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知识试题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折算、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文化知识考试阅卷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整理。 2.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实训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招生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问题。 4.纪检监督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后勤处、宿管办)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对象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即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四、招生范围 河南省 五、招生专业与计划
六、报名办法与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办法 符合单独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于3月22日9时—3月27日18时日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 (二)准考证领取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于4月7日-8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七、体检要求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八、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 (一)文化知识考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分数,分值合计150分,三科成绩比例为1:1: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等级对应折算分数为50分、45分、40分、35分。 2.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及中职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校考。具体如下: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试卷分值:150分。 (3)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4)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对口生源均需参加。具体如下: 1.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验操作、技能操作等。 2.试卷分值:150分。 3.测试方式:实际操作或面试。 考生如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在县级以上(含县级)专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可申请不参加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凡符合免试条件的并申请免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8日上午12:00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免试手续。 (三)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四)考试日程安排
(五)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照顾政策加分 “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一)凡有“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招生就业处填写“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二)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知识成绩为120分,职业技能成绩为12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知识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20×40%+120×60%+10=130(分)。 十、录取原则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知识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组成。 (二)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60% +照顾政策加分。 (三)录取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期满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十二、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 (二)工作人员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相关事宜 (一)单独考试招生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每年6月份全国普通高招工作开始前就必须完成。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7年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邮 编:454000 招办电话:0391-8767021、8767022 E - mail: hngxxyzb@126.com 网 址:http://www.hciit.edu.cn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017年3月6日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承诺书 我院就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郑重承诺: 一、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十严格” 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主动接受监督。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单招试点工作,做到“十严格”,即:严格单招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要求组织考试;严格做到考试、录取部门职责分离;严格组织命题并确保安全、保密;严格考务工作的标准和程序;严格遵守录取规程;严格执行法人代表签发单招录取通知书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严明纪律,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十严禁” 在单招工作中,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 “十严禁”,即:严禁招生简章或宣传材料造假、进行虚假宣传;严禁通过中介机构等组织和个人进行宣传、招生;严禁以各种形式的承诺录取等不正当手段恶性抢夺生源;严禁在本校校园外组织单招考试;严禁违反录取程序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条件、资格造假以及我省以外的考生;严禁利用本校单招计划开展任何形式的联合办学招生或无单招计划招生;严禁把录取的考生安置在本校校园以外的其他地方学习和生活;严禁违规变更录取考生的学校、专业或违规组织在校学生参加“专升本”自学考试;严禁以各种方式违规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三、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学院纪检监督部门要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加大对招生工作的检查监督,确保国家招生考试制度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院的形象和声誉,对学院的和谐与稳定负责。学院高招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介入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单招考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规程》,加强对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017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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