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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我是2008年毕业参加工作的特岗教师,今年参加了云南省的公务员考试,现进入复审。有两个问题:一是准考证明单位开可以吗?二是我报的职位要求2年基层工作经验,在特岗上班之前的实习和企业里面的工作经验能算吗?是否要一一的去相应单位出具证明呢? 回复:1、可以。2、基层工作经验,指的是毕业后正式的工作经验。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工作经历,视为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基层工作经验,当然,这里的在校的社会实践,特指普通招生计划的学生在校的社会实践。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其就读期间依然从事正常的单位工作,这不属于社会实践,其工作经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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