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五华区2010年选调公务员的公告(第5号) | |||||||||||||||||||||||||||||||||||||||||||||
内容 |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布2010年上半年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的通知》,按照《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组织部在区属党群部门实行公开选调的工作方案》和《五华区201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第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组织:由五华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二、面试时间: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下午13:30-17:00。 三、面试地点:昆明市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行政中心四楼403会议室。 四、面试对象的确定 按照《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组织部在区属党群部门实行公开选调的工作方案》,笔试成绩出来后,以选调岗位职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本人自愿放弃选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仍无法补足缺额,相应削减选调计划。 五、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人员名单
七、注意事项 1、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于13︰00前到达面试地点报到。 2、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毕业证、学历证书、司法考试证书、法官(检察官)资格证书等所需证书原件,提供给有关工作人员查验。 八、面试监督及违纪处理 1、面试工作全程接受五华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接受应试人员和社会的监督。 2、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试题和其它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面试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考场规则和纪律,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按时参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资格。 九、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华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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