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普洱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听证会公告 |
内容 | (第1号) 2010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组织笔试,即将进入面试阶段,为做好公务员面试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2010年云南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和《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生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研究,草拟了《2010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普政发〔2009〕51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普政办发〔2009〕52号)等文件精神,为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决定举行《2010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办听证会的事由 《2010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0年7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在财培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及相关事项 听证会设听证代表、听证监察和旁听人,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旁听人只享有参会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没有当席发言权;听证监察对听证会的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听证代表20名,听证监察人员3名,旁听人若干名,人员构成和名额分配如下: (一)听证代表人员构成及名额分配 1、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代表1名,法律工作者代表1名。 2、市级行政机关代表4人(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各1名)。 3、考试录用单位代表6名(市地震局、市海事局、思茅区审计局、思茅区教育局、思茅区倚象镇人民政府、宁洱县旅游局各1名) 4、普通公众代表2名。 5、自主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5名(含家长、考生代表)。 (二)听证监察人员构成及名额分配 听证监察人员3名(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各1名)。 (三)旁听人人员构成及名额分配 旁听人视报名情况和会场大小进行确定,但不少于5名。 (四)听证会相关人员的产生 1、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市级行政机关代表、考试录用单位代表由普洱市人事局直接邀请产生。 2、普通公众代表和自主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或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普洱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推荐产生或者听证机关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3、听证监察人员由本单位抽调人员参加。 4、旁听人:凡年满18周岁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公民,均可向普洱市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 (五)听证会报名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普通公众代表和自主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即可开始报名。报名需准确完整地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听证会报名表》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传递到普洱市人事局执法监督科,并注明“公务员面试听证会”字样。邮政编码:665000,传真:0879-2132568,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8日。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普洱市人事局视报名情况于2010年7月20日前核实并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听证监察、旁听人和陈述人等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uershi.gov.cn),普洱人事人才网(www.pers.gov.cn)发布公告,并将《2010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舒军 联系电话:0879-2132568 普洱市人事局公务员面试听证会报名表 普洱市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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