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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的考生,我2003年高中毕业后到社区工作了一年后又接着上大学,2007年12月由学校毕业回到家,2008年7月取得毕业证。2008年2月至今在外打工。政策解答上说了工作经验截止时间是2010年3月,请问我的工作经历可以算两年吗?急!!还有我2003年高中毕业后到社区工作了一年,这段时间能不能算作基层工作经历? 回复:按照政策解答上的“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10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其工作性质及时间符合基层工作的规定,其基层工作经历也予以承认(类似人员以此类推)。”我认为符合,但请咨询人事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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