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保山市隆阳区2010年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保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工勤人员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隆政办发〔2004〕11号)文件精神,现将隆阳区2010年招聘工勤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0年计划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1人,其中驾驶员10人,非驾驶类1人(具体岗位设置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及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隆阳区户籍(或父母、配偶户籍在隆阳区人员);限男性;持c型驾照2年以上(即:2008年6月30日前取得c型驾照);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29日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隆阳区人才市场(正阳北路206号、市供销社二楼)。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5分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驾驶证。 (四)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由招聘单位进行初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复审。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必须达到3:1才能开考,不足报名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0年8月26日- 27日到隆阳区人事局流动调配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综合知识考试(驾驶员岗位占30%) 1、考试时间:2010年8月2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考试安排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4、考试内容:驾驶员岗位考《职业能力测试》,非驾驶类岗位考《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科目》,考试以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用书《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09版)》为主要内容(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隆阳区人才市场代售)。 (二)专业技能测试(驾驶员岗位占70%) 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能力。驾驶员岗位测试驾驶操作技能,技能测试形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三)考试费用。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文件规定收取。 五、面试、考核、政审、体检、公示 (一)面试、考核、政审。每个岗位考试成绩前2名(非驾驶员岗位考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成绩×50%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驾驶员岗位考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成绩×30% +技能测试成绩×70%)人员确定为面试和考核政审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并对其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面试考核成绩为100分)。各招聘单位的面试方案需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拟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名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综合成绩=考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报隆阳区人事局进行复审。 (三)体检。拟聘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四)公示。对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考核、政审、体检、公示中若发现不宜录用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若递补人员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 六、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填写《隆阳区新招聘工勤人员审批表》,由主管部门到隆阳区人事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 七、其他事项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组织、人事或用人部门发出考试、考核政审、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缺项,不得有涂改。若在报名、考试、考核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将记录在案,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75—2122827 网址:www.lyrsrc.gov.cn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 隆阳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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