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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我想请问你个问题:我是2005级转科班的学生,按理是2008年6月份毕业,但我们学校实行的是学分制管理,允许修够学分者在2-6年毕业,我们刚进学校的时候导师也给我们两年半就能够修够学分在可以两年半就毕业,我们那一班在两年半就小修够学分的有七个,也就说在大三上学期刚刚结束时学校就在准许我们七个同学毕业,并自行就业,但毕业证实行的是学年制发放,所以我们七个同学于2008年六月底才拿到毕业证。我2008年一月份就回到我们县财政局上班,到今年三月份已满两年的工作经历,我今年报考的岗位需两年工作经历,并且怕毕业证上的时间有模糊概念,我已让我的大学给开出证明证实说我确实是2008年一月就修完学分学校当时就准许毕业并自行就业,老师你看我的这种情况能通过资格审查吗? 回复:通常是看毕业证上的落款时间,还请咨询人事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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