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0年文山州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递补人员通知 | |||||||||||||||||||||||||||||||||||||||||||||||||||||||||||||||||||||||||||||||||||||||||||||||||||
内容 | 各位考生: 2010年文山州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已经结束。由于部分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部分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情况。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10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2010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录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进行一次递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法院系统: 1、时间:2010年8月3日下午2:30 2、地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检察院系统: 1、时间:2010年8月5日下午2:30—3:00 2、地点: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格复审时考生必须由本人持原件进行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准考证(不含免笔试者)、司法考试资格证、笔试加分依据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以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作为毕业证的辅助证明材料;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司法考试资格证尚未取得的,可以提供所在学校和司法局开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递补人员如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可不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表》。 四、递补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 联系电话: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0876-2143040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0876-2199018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0876-2196501 附:《2010年文山州法、检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未通过及顺延考生名单》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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