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0年文山州公务员招考公安类岗位部分考生顺延体检通知 |
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2010年云南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和《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事局关于文山州2010年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有关规定,文山州2010年招考录用公务员公安类岗位考生的体检工作已全部结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阶段的考核考察,递补已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检。现将顺延人员参加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顺延人员情况 (一)砚山县公安局阿舍乡派出所 岗位代码:26222032001 准考证号:20126245517 综合成绩:64.085 (二)广南县公安局五珠派出所 岗位代码:26272178001 准考证号:20126245318 综合成绩:60.64 二、体检时间:2010年8月20日上午8:00。 三、体检地点:文山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州人民医院正大门右侧大兴寺旁)。 四、体检费用:228元/人。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3天,请各位考生保持正常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 (二)如果有手术史,要带相关病历和资料; (三)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后空腹抽血及B超检查(保留小便); (四)体检当日不化妆,严禁饮食; (五)进行抽血、B超、耳鼻喉及口腔检查后,方可进食; (六)如实填写体检表,积极配合体检医生做好各项检查; (七)注意体检医生提醒的相关事项。 六、体检相关规定 (一)按时参加体检的顺延考生,体检合格的,进入下阶段拟录用前的考核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阶段拟录用前的考核考察。 (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顺延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时请各位顺延体检人员自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黑色(兰黑色)钢笔1支。 (二)体检实行监督和回避制度,考生家长、亲属及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体检场地。 (三)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 文山州人事局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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